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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县委深化平安建设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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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平安建设成果,保持全县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针对当前存在影响全县经济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有效遏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隐患,为进一步做好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安全保卫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6月2日到10月31日(为期150天),开展深化平安**建设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
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县十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县党建、维护社会稳定、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实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会战,使“民转刑”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和越级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安全生产和重大火灾事故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校园治安及网吧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力化解社会矛盾、遏制“民转刑”案件百日会战专项行动。

一是实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各乡镇场要以村、社为单位,进行矛盾纠纷大排查。通过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把各种社会矛盾、有民转刑苗头的案件及时梳理统计上报,了解和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发现一起化解一起,最大限度地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一个苗头隐患,不留一个重点人员,全面掌握情况。要全力化解邻里纠纷、情感纠纷、债务纠纷、土地纠纷等几类矛盾,存在有争议的要有效解决和调处,对打击非法开荒、全县禁牧工作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要提前预防,有效处置,防止发生新的纠纷。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权属、草原权属、林地权属、宅基地权属等问题要妥善调处。各单位、各部门要重点对高危人群、复杂场所、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关停倒闭企业、矛盾家庭等群体和部位进行排查。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要重点掌握。严格实行矛盾纠纷“周排周报”、“零报告”制度、重大突出信访问题下访制度和治安形势分析季报告制度。此项工作从6月2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


责任部门:各乡镇场、农业局、牧业局、林业局、国土局、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是加强“5+1”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5+1”工作模式(公、检、法、司的派出机构与事涉部门联合办公,与矛盾纠纷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共同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并真正发挥作用。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及时启用“5+1”工作法,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进行调处。司法部门要加大人民调解的工作力度,在人口和劳动力密集区、商业区、多发性矛盾集中区建立局城性的人民调解组织,今年重点要在公安、劳动、农业、林业、工商等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法庭设立诉前人民调解中心。加强农村基层综治组织和治保、调解等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乡镇综治组织要有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专用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村级要有专职人员2人以上,达到“有人干事,按章做事,有钱办事”的要求,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此项工作于6月5日前完成。


责任部门:各乡镇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劳动局、工商局、农业局、林业局


三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保证矛盾及时化解。各乡镇、各部门要在认真梳理排查的基础上,对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和民事纠纷及时落实包案领导和具体包保责任人。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制度,对排查出来的信访和矛盾纠纷案件,要分等级层层落实局、乡、村、社领导包案,明确包保职责,制定解决措施,限定办理时限,确保问题解决到位。特别是对已经发生过进京到省的上访老户,更要严格落实包案责任,包案人要对所包案件进行调查、走访、谈心,宣传法律政策,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减少和消除对立。要经常找上访老户谈心,对他们提出的部分合理诉求一定要想办法、想措施加以解决,对提出的过高要求,要动真情、依政策教育到位,使其真正息诉罢访。


责任部门:各乡镇场、农业局、牧业局、林业局、国土局、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


四是开展普法宣传专项活动。以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载体,实现法律进基层,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着力解决群众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要组建法律宣讲团,深入到基层宣传法律政策,要重点宣传《土地法》、《森林法》、《草原法》、《婚姻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举办一期综治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基层综治和调解工作水平。电视台要开设“百姓心声”、“给你说法”栏目,为百姓搭建诉求平台,并组织相关部门通过栏目热线现场解难答疑,做好理顺情绪,化  上一页  [1] [2] 解矛盾,平衡心理工作。要结合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民转刑”反面典型案件,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宣传画、图片、法律知识手册,发放到每家每户,起到预防和警示教育作用。此项工作要从现在开始到8月末结束。


责任部门:宣传部、广电局、司法局、公安局


(二)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稳定,配合开
展四个专项行动。


在开展深化平安**建设百日会战过程中,要实行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运作、整体联动机制,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一是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公安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各部门、各乡镇要协同作战、快速反应、密切配合,重点打击群体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犯罪。检察机关要对杀人、重伤、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技术开锁入室盗窃等锋芒性犯罪,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抢劫、抢夺等侵财犯罪,要集中力量快捕、快诉,对重大案件检察机关可提前介入。法院要针对上述案件做到快审、重判,保持高压态势,减少以罚代刑、以罚代教。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绝不允许出现邪教分子捣乱滋事事件。交管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严厉打击非驾、超载、酒后驾车、超速行使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整治工作,杜绝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强社区巡逻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延长巡逻时间,加大巡逻密度。公安机关要提高街面的见警率。时间从6月2日至10月31日。


责任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交通局、农机总站


二是群体性事件专项整治行动。要对存在群体访和越级访苗头的事件进行排查和妥善处理。对过去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进行回头查,防止重访事件发生;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要层层制定落实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的群体性事件,出现大面积围堵混乱、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果断采取强制措施,迅速平息事态。对违反信访条例,确属无理缠访、恶意攻击政府、冲击党政机关、聚众闹事的首要违法分子,要给予严厉打击,绳之以法,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强力震慑参与附和人员。要建立舆情引导制度,对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及时统一宣传基调,以便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对利用互联网恶意诽谤党和政府,或对个人进行人身攻击,散布谣言的行为,要坚决给予有效打击,要暴光典型案例,严防不实传播和恶意炒作。时间从6月2日至10月31日。


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应急办)、各乡镇场、宣传部、公安局、信访局、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广电局、牧业局、工行、石油公司


三是校园治安环境和网吧专项整治行动。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县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要组织巡回宣讲,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严查管制刀具,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专项行动。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处以拘留和罚款,彻底清缴校园管制刀具。开展网吧集中治理活动,要对县内所有营业性网吧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召开网吧业主会议,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经营性网吧限时营业的规定,防止未成年学生进网吧。聘请网吧监督员并发挥好监督作用。对容留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超时限经营的业主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确保实现实名上网。发动群众积极检举,依法打击和取缔“黑网吧”。严格校车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防止学校发生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各类事故。集中清理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乱点和卫生乱点。时间从6月2日至10月31日。


责任部门:教育局、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网通公司、妇联、团县委、关工委


四是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要对县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对涉及国计民生的水、电、热、汽、油等部位进行重点检查,从源头上杜绝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对未达到要求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坚决限期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坚决停业整顿,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对没有安全许可的生产企业,要给予关闭整顿。要对县内各影剧院、网吧、旅店、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市场、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大检查,深刻吸取火灾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大对食品、药品的检查和整治,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药品中毒,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时间从6月2日至10月31日。


责任部门:安监局、消防大队


三、工作步骤


“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日—10日)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6月10日前召开动员大会,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和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制定具体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安排专人开展工作。6月15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报县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日—10月8日)


要深入各基层单位和社区、村屯、重点部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大范围开展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行动,对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事端进行全面梳理,要适时召开稳定形势研判会,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要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和定办结时限,填写《不稳定因素排查包案情况统计表》,每周五前报县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4238366,联系人:王国华,邮箱:zfw8366@163)。


(三)督查检查阶段(10月9日至10月19日)


县委政法委、综治委、维稳办要抽调有关单位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督查指导,跟踪掌握各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时协调指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四)总结分析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1日)


认真全面总结此次专项行动的经验及做法,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四、保证措施


一是组织宣传到位。组织部门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等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切实解决部分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化解矛盾不及时不到位和部分村干部作风飘浮问题,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把抓综治维稳工作的成效作为领导干部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文化建设,用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教育引导农民。广电部门、信息办、记者站要开辟专栏,全面报道宣传百日行动工作部署,通报工作进度,宣传典型,使之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百日行动工作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全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综治委(办)、综治中心建设和基层政法组织建设,有效整合资源,形成综治合力。


二是化解防控到位。各乡镇场、各部门对排查出影响稳定的问题,要认真汇总,建立台帐,按照职责分工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真正解决问题。对应当和可以及时解决的问题,要下定决心,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应由县政府各职能局处理的问题,要形成联动机制,合力解决,对需县委、县政府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落实包案领导。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各部门、各乡镇要把此次百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部门责任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信息不灵敏,瞒报漏报,措施不得力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因民事纠纷没有得到及时化解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的,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安全生产及其它特大事故,发生重大越级访和集体访及对因处理群体事件不得力,激化矛盾,酿成重大后果的,要对事涉部门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涉事乡镇、部门的主要领导从重追究。


五、组织领导


成立《深化平安**建设百日会战领导小组》。


组 长: 崔 征 县委书记
 高洪贤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孙洪君 县委副书记
 徐建成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庸林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仲伟刚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杨晓峰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高红岩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付秀杰 县政府副县长
 薛丰刚 县政府副县长
 黄国双 县法院院长
 张绍福 县检察院检察长
 王黎明 县长助理、县公安局长


成 员: 陈国民 县政府办主任
 吕湘海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委610办主任
 吴长春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史向奎 县公安局政委
 王铁军 县司法局局长
 张兴邦 县教育局局长
 陈海峰 县民政局局长
 黄 江 县广电局局长
 齐学文 县网通公司经理
 张学志 县安监局局长
 郭世坤 县农业局局长
 王志荣 县牧业局局长
 孙中富 县文化局局长
 梁国庆 县林业局局长
 刘永祥 县农机总站站长
 谢复强 县信访局局长
 王玉敏 团县委书记
 王维志 县关工委主任
 丁国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国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万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启发 县委办副主任
 徐启明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李占双 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佐义 县国土局副局长
 张传杰 县交通局副局长
 孙万春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守勇 县公安局副局长
 钱孔亮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吴新军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乡镇(场)党委书记、乡镇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王国华(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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