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书范文

乡镇消防安全责任书

范文词典 fanwen.cidiancn.com

阅读: 388

责任书范文:乡镇消防安全责任书是由范文词典为您精心收集,希望这篇乡镇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可以给您带来帮助,如果觉得好,请把这篇文章复制到您的博客或告诉您的朋友,以下是乡镇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促进各项消防工作的落实,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大力消除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责任内容

  2011年龙岩市消防工作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同时,重点落实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消防责任体系建设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县(市、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组织 “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的研究、编制,各县(市、区)都要在年内完成消防专(范文词典.fanwenz)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将消防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以及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内容,督促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与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100%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并组织考评。

  2.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应健全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和部署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消防经费投入、消防宣传教育、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3.建立健全消防业务经费预算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消防业务经费及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高消防业务经费开支标准,保证消防业务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下辖一个中队的)基本支出预算必须达到地方财政收入的0.8%以上。

  4.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继续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重点督促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全面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和消防控制室专业人员值班制度。督促人员密集场所设立1名专职消防安全人员,负责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培训、督促和检查。继续开展“四个能力”达标活动,对已达标验收的单位开展“回头看”,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要在年内全部达标。

  (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加快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进度。已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的乡镇要同步编制、审批消防规划。一般建制镇要全部完成编制和审批,乡消防规划编制完成20%,审批完成10%。各县(市、区)要抓好现有消防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加快旧城区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改造和建设。新建城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公共消防设施要与城乡建设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协同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开展消防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2.加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力度。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解决市政消火栓历史欠帐问题。全市县级市(县城)市政消火栓达到配备标准,完好率达100%;30%的重点镇、中心镇,10%的一般建制镇公共消防设施达到配备标准。全市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器材配备达标率100%;消防车辆购置任务按照《龙岩市2011~2013年消防车辆购置目标责任书》执行。

  3.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继续大力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龙岩市“十二五”消防工作规划,完成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员年度招收任务,县级政府应督促各重点镇、大型企业完成多种形式专兼职消防队伍组建任务,加强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及其装备设施经费的统筹保障,每名合同制消防员(含文职雇员)每年保障经费不少于3.2万元,并按现役消防员标准配齐个人防护装备。

  (三) 火灾预防

  1.夯实农村、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四个基础”。各县(市、区)要部署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制村、城市社区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组织或机构,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防群治工作;乡镇政府(街道)要结合实际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农村、城市社区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联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农村、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等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各县(市、区)要选择2至3个乡(镇)、街道开展网格化消防管理试点,并逐步推开;各建制村、城市社区配备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全市人口超过5万、年GDP超过1亿元的建制镇建成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伍。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农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达标验收,重点镇、中心镇、街道及其所辖建制村、社区全部达标,一般建制镇、乡达标及其所辖建制村、社区达到省、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建设目标。

  2.抓好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持续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年内,各县(市、区)政府挂牌督办不少于1家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地要加大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率达100%。

  3.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按照市政府消防安全“五大”活动部署,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中小学校园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畅通、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损坏或故障、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季节性防火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安全保卫。

  (四)灭火救援

  1.进一步完善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强化灭火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消防专项应急预案,建立政府统一指挥,公安、消防、交通、通讯、电力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快速反应系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公共突发事故抢险救援体系和联动机制;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义务消防队要加强执勤训练,针对不同重点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灭火作战预案,定期开展实地、实战演练。

  2.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公共应急救援体系统筹安排,健全完善训练、指挥、装备等保障条件和运行机制。根据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精神和《龙岩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明确应急救援相关部门联动职责,组建应急救援各专业力量,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应急响应和经费保障机制,并适时开展应急救援联合演练。根据公安部《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器材装备配备标准》,争取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率达到90%以上。

  (五)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宣传合力。各级政府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各级科技、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各级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积极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制作节目,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在社区、村庄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场所,对居民、村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组织本系统、本行业单位业主和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深入开展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各县(市、区)要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继续发挥主流媒体、大型活动、宣传专栏、文化长廊的作用,普及消防常识。深入推进消防志愿者服务行动、消防安全示范学校、消防安全示范乡村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达标创建和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和自防自救技能。督促、指导大学每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进行一次逃生自救演练,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消防逃生自救演练。开展乡镇长、村干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及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年内,全市50%以上(每个消防控制室按不少于6人计)的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职尽责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工作落实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有效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经验交流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工作考评。各县(市、区)应于11月底前对本地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评,并于12月10日前将考评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市政府将于年底组织检查考评。

  (三)落实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根据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考评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和问责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龙岩市2011年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指标

责任书范文:乡镇消防安全责任书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范文给亲友.

下一篇:电力安全生产承诺书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校园内部安全责任书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