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范文

普高“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实施细则

范文词典 fanwen.cidiancn.com

阅读: 158

活动方案范文:普高“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实施细则是由范文词典为您精心收集,希望这篇普高“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实施细则范文可以给您带来帮助,如果觉得好,请把这篇文章复制到您的博客或告诉您的朋友,以下是普高“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实施细则的正文:

5

普高“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实施细则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校“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有关文件精神,为选拔出我院普高教育专科优秀学生升入本科学习,确保选拔质量,特制定选拔实施细则。

一、“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范围

仅限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在籍毕业班学生,其他类别的专科生不列入此选拔范围。

选拔指标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在系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人数的10%。

二、“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条件

(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二)按在校学习成绩名次选拔(主要根据前五个学期成绩、第六学期成绩作为参考),不进行重新考试;

1、修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各考试科目成绩必须合格,所有考试科目(体育、公外除外)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总数前40%以内。

2、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三级及其以上等级考试或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3、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计算机一级及其以上的等级考试;

4、体育成绩合格;

5、非英语专业的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或六级的、通过全国计算机联合考试二级以上的、校级或以上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或国家、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在学习成绩排名同等的情况下,优先选拔推荐;

6、凡有违纪处分记录者,不予选拔;

7、如有学生因故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根据上述条件递补。

三、“优秀专科生选拔制”推荐工作程序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学生充分了解“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意义和有关选拔条件、政策;

(二)各系按选拔范围和条件进行选拔,提出初步的选拔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选拔上报的学生名单在院内张榜公布一周,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

(四)组织获推荐的学生填写“优秀专科生选拔制”推荐表一式二份;

(五)由教务处将我院的选拔实施细则、推荐文件、学生名单汇总表、推荐表、推荐学生所在同年级同专业各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情况一览表等材料送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六)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到我院对选拔推荐的学生进行面试、审核;

(七)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将有关材料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审批;

(八)根据广西教育厅批复录取名单,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将录取通知书发到我院教务处;

(九)教务处通知学生领取通知书,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四、学籍与教学管理

(一)按“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应先完成我院专科学业,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未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进入本科学习的资格。

(二)升入本科后原则上编入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三年级本科班学习,与该本科院校本科学生实行统一的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并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户口迁移、学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

(三)按“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修完后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德、体考核合格,符合毕(结)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结)业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书,毕(结)业证书中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5

活动方案范文:普高“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实施细则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范文给亲友.

下一篇:大学生自信心团体辅导训练方案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党支部建设创新月”活动方案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