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范文

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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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财政系统珉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9月份启动以来,在省财政厅、市纠风办的具体指导下,在各位行评代表的亲自帮助和大力支持下,严格按规定的步骤、标准组织开展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就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武汉市财政部门概况和职能

  武汉市各级财政部门是武汉市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由市财政局、江岸区等13个区财政局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开发区两个财政局组成,下设95个基层财政所,共有职工3732人。其中市财政局设有办公室、法规处、综合处、预算处、国库处、企业处等23个职能处室,13个事业单位及一个直属分局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共有职工664人。

  全市财政部门的职责概括起来是综合管理全市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全市经济的宏观调控。具体有以下11项职能:(一)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二)参与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执行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三)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市级政府性基金。(四)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五)管理由财政承担的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性支出和公共支出等;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以及相应的财务制度。(六)参与全市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市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七)监管全市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八)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的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九)负责拟订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政策,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统计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公共资源的统计分析,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本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收各项预算收入情况;检查财政支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十一)制定落实全市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全市财政教育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今年来财政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今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支持财源建设,严格收支管理,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支持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增长.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扶持重点税源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大力支持自主创新,推进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加大依法治税的力度,保证了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今年1—10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家园3.3亿元,增长42.8%;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27亿,增长53%;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12亿元,增长23.9%。

  (二)优化支出结构,促进惠民工程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精神,继续执行的压减办法,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市直行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全年预算安排压减公用经费5%,项目经费3%;全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国(境)经费在近三年实际支出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压缩15%;公务接待费在上年实际支出数基础上压缩10%,用电、用油和用水费压缩5%。经测算,压缩费用1.6亿元。加大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1—10月,一般预算中用于农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的支出162亿元,增长35%。特别是加大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支持力度。一是支持政府10件实事。财政用于政府10件实事的资金19.4亿元,增长37.6%。支持了建设“市民之家”、改善市民出行条件、“一卡通”便民工程等10件实事的落实。二是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1—10月,一般预算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亿元,增长74.6%。从今年1月份起,普遍调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惠及我市离退休人员达84万人。今年5月份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心城区由每月300元提高到360元,远城区由每月240元提高至3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心城区由1500元/年提高到1730元/年,远城区由1000元/年提高到1440元/年。三是支持解决群众看病难。落实医疗卫生政策,对新农合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155元,对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100元/人年提高到120元/人年。四是加大对义务教育支持力度。据中央、省关于义务教育教师规范津补贴后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将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全部兑现到位。五是支持农村抗灾恢复生产和安全饮水工程。今年,我市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按照“保用途、保急需、保发挥效益”的原则,紧急拨付防汛救灾资金1.1亿元,调度资金6000万元,有力支持了远城区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安排财政资金1.6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全市4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三)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部门所有的收入全面完整地在部门预算中反映,统筹使用;支出改原基数加增长的传统编制办法为零基预算编制方法,即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经费按财力分别安排,预算约束进一步增强。二是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撤并预算单位基本账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政府性资金,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运行;实行公务卡结算报销方式。财务收支活动实现公开透明,有利于实施监督管理。三是全面推行收支两条线改革。对执收执罚部门收取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严格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分离、收支脱钩”,严禁把各项收费和罚没收入与个人收入待遇挂钩。执收执罚行为得到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明显减少。四是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管采分离,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各负其责;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加强政府采购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实时预警、及时纠错。通过推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在10%左右五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今年以来,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分配政策和财政专项资金,设立免费查询点651个,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公开财政专项资金360项(次),部门预算283家,方便全社会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六是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去年在全市4702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对621家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共查出违规“小金库”88个,涉及金额4433万元,按规定及时查处和纠正。我市“小金库”治理工作全面向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延伸。

  (五)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开展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为核心的“三深入三服务”活动,帮助解决农村、基层群众、企业的实际问题。为更好服务企业,及时筹措资金2186万元,支持建立市级中小企业服务超市、教育中心、信息化推进中心等机构,重点开展培训、创业、技术、信息、管理等公益性服务。建设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平台,通过网上申报平等获得政府支持资金。二是对19个管理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处室,组织开展了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监管制度和工作规则,不断规范理财细节。三是严格执行市委“六条禁令”、“禁赌规定”和“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管住干部的“手、口、脚”;接待费用实行总量控制,内网公示。加强对局公务用车的管理,非工作时间实行了统一停放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三、珉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财政系统珉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方式,严格按规定的步骤、标准进行。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

  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有关文件精神,召开动员会,制定《全市财政系统珉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政风行风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明确了行评工作纪律,将行评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成立珉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运用各种载体,宣传财政改革、发展和我市财政系统行评工作的做法。在互联网和《长江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武汉市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公开承诺》。及时编发信息和办宣传栏,共编发信息94条,共办宣传栏20个。适时组织上门汇报宣传,硚口区财政局坚持“三上门”,即上门向预算部门、单位和企业宣传解释财政工作和有关政策;上门向区行评代表宣传;上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办理和答复,收到了较好宣传效果。

  (三)敞开大门,征求意见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先后组织发放问卷调查表8984份,回收8805份;在互联网上公布电子邮箱,公开专线电话,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共召开征求意见会193次,征求各方面的意见729条;邀请各区财政局、部门预算单位、基层单位、企业代表和财政监督员,为财政系统的行风“会诊”,共征集关于财源建设、财政改革、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62条。黄陂区财政局通过开展“千人问卷大调查”等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1100余份,收回1091份,召开各类调研座谈会36场次,参加人数620人,设立举报信箱20个、公布举报电话20部,全方位、多层次地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街乡镇、村级组织、企业等对财政部门和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上下联动,相互促进

  省财政厅对我市财政系统珉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10月28日,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亲临武汉市指导全市财政系统行评工作,要求政风行风建设要做到“四要四不要”:一要真求意见,不要仅仅征求意见;二要真整改,而不要仅仅停留在嘴上和纸上;三要真尊重,不要搞实用主义;四要争名次,不要唯名次。11月1日—2日,省财政厅其他领导分别带队分成四个组,对我市各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了指导。市财政局加强对各区财政部门政风行风工作的督促指导。10月下旬,9名局领导分别深入13个区财政部门,开展调研活动,提出行评工作要求。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加强行评工作和财政业务工作的联系与沟通,相互交流行评工作中好的作法与经验,共同研究查找出来的问题。

(五)自查自纠,力求实效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通过认真排查存在问题,汇总前期征集的意见和建议,全局共征集意见和查出问题62条,剔除重复和已经解决的问题,共有6个方面40条。对征集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问题,市财政局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和局务会,反复研究,逐条分析,查找原因,反复核实。10月30日,局党组再次召开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会议,对查出的问题在归纳整理的基础上,逐条进行落实。11月1日到6日,对全市财政部门的分析检查报告和整改报告,采取集中座谈等形式,征求39名行评代表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力求措施更得力,整改出实效。一是对能立即整改的10条建议,马上进行了整改。如针对有些部门提出“直接支付申请的传真经常发不出去,速度太慢”的问题,市财政局国库处立即增加两台传真机,增加网上传输专线,规范直接报送流程。针对用户反映“收费票据购买不方便,路途遥远,印制质量不高”的问题,市财政局票据中心积极与省财政厅协商,努力提高票据印刷质量,同时对使用票据较远的单位,采取上门服务,协调解决单位用票难问题。针对用户反映“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注册会计师人员较少”的问题,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相互配合,立即组织扩大专家库,在专家库中增加注册会计师的人数。二是对短期能够整改的25个问题,限期解决。如对部门反映“工资统发工作没有全面推广”的问题,责成相关处室2011年3月份以前全面推广。三是对应属其他部门解决的问题,做好协调工作。四是对有的部门提出增加津补贴等财政部门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责成有关处室认真研究,并上门作好解释工作。五是对以前已解决、群众再次提出的问题,组织人员上门了解情况核实。

  通过边查边改,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的改观。到目前为止,已解决了10个问题,有25个问题正在整改,2011年底以前可以完成,有5个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建设长期坚持加以解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行评代表帮助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提炼,归并了6个方面共40条意见。

  (一)促进发展方面

  1.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手段还有待进一步创新。2.企业负担有待进一步减轻。3.充分利用国家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等政策方面,需更好地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和财政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4.对如何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研究不深,地方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汽车、钢铁等制造业以及建筑业等传统行业,税收结构不够合理,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比较脆弱。5.采取贴息、奖励、补贴等经济手段,支持创新投融资方式,破解融资难题,吸引社会资金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不够。

  (二)执行力建设方面

  6.有的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执行力不够,对自己所负责的业务工作思路不多,工作缺乏冲劲和热情。7.有的同志对财政的职责定位和本职工作责任认识不清,存在本职工作无计划,基层情况了解不全面,执行效率低下。8.财政应急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对公共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保障需进一步加强。9.财政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三农”、社会保障以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相对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仍显不足。

  (三)财政管理方面

  10.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财政资金使用存在浪费现象,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11.在资金的管理上,有的项目资金下达时间偏晚,支出进度较慢。12.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科学化,存在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相互挤占的现象。13.预算编制与财政决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绩效评价结合不够紧密。14.国有资产的处置和划转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15.各项预算指标系统、支付管理系统等管理系统数量过多,增加了财务人员的负担,降低了工作效率。16.财税库银网络存在收入数据丢失等问题。17.公务卡额度不科学,使用不便。18.经费到位速度有时较慢。19.工资统发推广力度不够。20.津补贴的发放有待进一步规范。21.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注册会计师进入评委队伍的人数较少,支持市属会计师事务所发展不够。22.投资评审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评审费标准不够合理。

  (四)公开透明和财政监督方面

  23.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监督结果公开透明度不够。24财政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财经法律法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大。25.《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执法检查面窄,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部门、单位执法力度不够。26.对市直部门单位财务工作、区财政部门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管不够,特别是对市属投融资平台的财政财务管理需进一步加强。27.财政专项监督检查与加强财政管理结合不够紧,以事后监督为主,事前、事中监督不足,监督效能需进一步提高。28.政府采购时间太长、手续较多,供应商报价普遍较高,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9.会计诚信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经济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五)服务和效率方面

  30.有的干部到农村、基层和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较少。31.少数同志责任心不强,工作中存在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现象,工作上怕吃苦,讲条件、讲待遇。32.个别同志有时工作态度生硬,工作接待中不注意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对单位和个人解释政策时不够耐心细致,“首问责任制”落实不够。33.对支持企业发展的文件汇编未能及时发放到企业。34.收费票据购买不便利。35.会计事务所信息平台尚没有搭建。36.对部门、基层和企业财务人员指导、沟通、培训和横向交流力度不够。37.内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工作环节较多,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38.部门对口处室较多,处室职能有待进一步整合、明确。

  (六)反腐倡廉建设方面

  39.对干部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够多样化,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财政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40.对干部的教育与管理还存在差距。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对配套政策和制度未能整体推进,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二是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不够,作风不够深入;三是对干部职工的教育不够深入,管理不够到位;个别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够高,进取精神不强。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及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全市财政系统将着眼于政风行风的长效机制建设,在现有整改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抓好整改和建章建制工作。

  (一)深化财源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一是完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产业结构优化,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体系。二是认真执行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取消工商“两费”的举措,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会负担。三是制定和完善促进“两型”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推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四是建立经济形势分析预测机制,定期分析全市财政经济动态。五是健全完善财政部门与重点税源企业的联系制度,积极主动深入企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六是充分运用财政资金杠杆,鼓励引导社会投资,支持创新投融资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贯彻党的大政方针,提高财政执行力.一是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要求,明确各内设机构和局属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二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工作,建立形成任务下达畅通、业务反馈灵敏、进度监控实时、工作评估客观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三是大力加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制定分层、分类和分阶段的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提高财政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增强执行力。四是进一步完善督办工作流程,形成督办工作的长效机制。五是完善特事特办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六是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逐步提高民生支出在财政支出的占比,使相关困难弱势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三)加强财政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积极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整合盘活财力、放大财力。二是进一步规范公用经费的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对差旅费、出国(境)经费、接待费、车辆购置费四项经费实行预算控制数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同时,积极推广节约经费的经验。三是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绩效考核。四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管理的科学性,硬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对2011年的部门预算要认真征求部门单位的意见,加强沟通。五是切实加强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管理和财政绩效评价的投资评审的有效结合。六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和划转行为。七是积极稳妥,逐步推进,启动“三合一”(基础信息库、项目管理库、部门预算系统)大平台的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业务软件整合的工作方案。八是进一步完善财税库银网络系统,加强基础数据等资料的管理。九是增加传真机和传真专线数量,规范直接支付流程,提高支付速度。十是逐步在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工资统发;科学合理核定个人公务卡使用额度。十一是进一步规范津补贴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的标准,对相关部门就现行津补贴政策做出解释。十二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专家库人员数量,吸纳注册会计师等行业专业人员进入专家库。十三是完善投资评审工作机制,每年组织一次评审中介机构经验交流会,向中介机构发一至两期简报,根据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以奖代补。

  (四)加强政务公开和财政监督,完善监督机制.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稳步扩大财政政务公开范围。二是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三是加强《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四是制订市属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监管实施细则,建立各融资平台考核管理机制,建立融资信息上报和债务分析评价制度。五是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六是建立财政监督、投资评审、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成果与财政资金分配运用挂钩的机制。七是聘请“政府采购定点供应监督员”,加强定点供应商报价监督;理清采购办与业务部门的职责关系,明确采购事项受理后的完成及采购款项拨付时限。八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诚信档案,规范财经秩序。

  (五)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一是建立完善调研机制,各处(科)室应每年选择1-2个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对策建议和改进完善措施。二是进一步明确处室职能,实行归口管理,提高办理效率;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三是落实工作首办责任制、延时服务制、限时服务制和服务承诺制,立足岗位,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四是对工作任务、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日常工作每月检查一次,阶段性工作按季进行检查。五是加强宣传,将各项支持企业发展的文件汇编成册,及时送到企业。六是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平台建设。七是对较远使用票据的单位,采取上门服务,协调解决单位用票难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八是加强对部门、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加强横向交流学习,共同提高;建立培训工作运行机制,按计划加强对部门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并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九是制定内部提速的制度性文件,规定各项工作环节的工作时限、责任,强化内部运转的责任制。

  (六)加强廉政教育,健全惩防体系.一是加大干部职工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利用局域网和互联网平台发布学习资料,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对项目的申报、立项和资金的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对重点财政资金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三是建立纪检监察员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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