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范文

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范文词典 fanwen.cidiancn.com

阅读: 313

通知书范文: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是由范文词典为您精心收集,希望这篇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范文可以给您带来帮助,如果觉得好,请把这篇文章复制到您的博客或告诉您的朋友,以下是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的正文:

5

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15〕27号)精神,定于2015年6月在全市组织开展全国第14个、江苏省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XX总书记、李XX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广泛宣传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让企业员工知晓,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和监督,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和新闻发布会。市、县(区)安委办下发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召开动员部署会,联动开展宣教活动,实现“市、县(区)联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于5月下旬召开新闻媒体发布会,通报活动方案,联合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实现“媒体联动”。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活动,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实现“社会联动”。

(二)深入开展习XX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百名干部与厂长(经理)谈心对话”活动,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和县级政府相关负责人分别与本行业领域和所辖区域企业厂长(经理)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有效开展。各地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在线访谈进行宣讲,营造浓厚氛围。

(三)扎实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由市安委会、宿城区安委会联合举办全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市区大润发超市广场地段设立若干个宣传咨询服务点。具体安排如下:

1、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6月16日8:30-11:30。请市、区领导及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视察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

2、参加单位、咨询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咨询。“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咨询,市、区公安局牵头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咨询,市、区交通运输局、XX海事局、骆马湖渔管委分别牵头负责;烟花爆竹、危化品和职业卫生宣传由市、区安监局负责,“消防安全”宣传咨询,市消防支队、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安全”宣传咨询,市、区住建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咨询,市、区质监局牵头负责;“校园安全”宣传咨询,由市、区教育局牵头负责;旅游安全宣传咨询,由市、区旅游局牵头负责;其他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3、集中宣传咨询日宣传展板规格尽可能统一(1.5米×1米)。

(四)全面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组织所有运输企业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

(五)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各级安委会要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发挥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带头作用。加强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七)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讲解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观看主题片《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等,增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事故风险防范能力。

(八)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一线行”新闻采访专题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宣传陈亚平同志先进事迹,注重发现坚守一线基层干部的感人事迹,宣传敢于亮剑、敢于执法的重大事件,通过新闻发布、媒体采访、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营造舆论声势。大力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

(九)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指导辖区内所属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十)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和征集展映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调动社会各种资源尤其是专业创作机构,积极主动参与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精品力作。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协调工作。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会主办,成立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庄国波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5月中旬将组织各县、区及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协调推进会议,研究安排市区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实现“市、县(区)联动,部门联动”。

(二)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相关工作。要充分发挥集中宣传咨询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带动作用,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设立宣传咨询台、制作展板、印发宣传资料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开展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双微”(微博、微信),开展广场、社区咨询和网络在线咨询集中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各新闻媒体要集中组织安全生产宣传采访活动和典型报道活动,及时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曝光。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展示安监人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的精神风貌,提升安监系统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认知度,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覆盖面。“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要在各城镇、街道、社区、学校、建筑工地、企业、车站、码头、公路收费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在城市公交车多媒体、出租车显示屏发布安全生产宣传标语,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载体向社会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发送安全公益短信,播发公益广告等。

请各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于5月28日和7月5日前分别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材料、统计表格(见附件2)(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一并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市安委会将对整个活动进行总结通报,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重点内容。

联系人:张鎏,联系电话:843XXXXX,电子邮箱ajXXXX@126。

附件1:“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口号

附件2: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

5

通知书范文: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范文给亲友.

下一篇:关于开展“三走”主题活动通知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关于“马上就办、真抓实干”集中学习讨论活动通知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