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范文

城乡社区改建工作意见

范文词典 fanwen.cidiancn.com

阅读: 210

通知书范文:城乡社区改建工作意见是由范文词典为您精心收集,希望这篇城乡社区改建工作意见范文可以给您带来帮助,如果觉得好,请把这篇文章复制到您的博客或告诉您的朋友,以下是城乡社区改建工作意见的正文:

城乡社区改建工作意见范文

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皖发〔 〕5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城乡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大和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建设和谐文明社区为落脚点,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夯实服务平台,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着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将全市100%的城市社区和90%的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城区基本实现社居组织全覆盖;社区珉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结构持续优化,管理及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能够满足社区居民基本服务要求,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社区建设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三、工作举措

(一)适度调整城区社区规模。本着利于管理服务和居民自治的原则,根据我市城区建设发展现状、地域特点以及居民认同感,结合“村改居”工作,合理调整社区规模。社区调整主要依据管辖人口、户数、地域面积来确定,原则上每个社区管辖3000户、8000人左右,并以道路、河流等地理现状自然划界。(社区调整的具体方案另行制订)

(二)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主要职责:一是依法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二是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事务性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三是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各街道(乡镇)要采取措施,着力提高社区工作整体水平,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坚持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改进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工作新方法,创新工作新机制。

(三)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按照“先行试点、总结完善、逐步推开”的原则,结合“美丽和谐乡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全覆盖工程,全力建设 省农村社区实验市。自2011年起,每年在30%的村(组)推行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农村社区服务,着力构建社区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互助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相衔接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立足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合理确定农村社区设置模式、功能定位、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新途径。

(四)加强社区“一站式”窗口建设。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配置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相关标准,原则上按照每百人5㎡的标准配置。社区办公与服务用房要求同在一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统一标识,实现社区干部办公空间最小化、居民活动空间最大化和使用效益最优化。大力推行“社区下楼”工程,鼓励采取产权置换或异地重建方式,将社区办公与服务用房下移到一楼,并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五)加强社区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管理网络,建立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社会居民自治组织、民间组织、中介组织、驻区有关单位参加的社区管理协调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新建小区的管理缺位问题,形成有效覆盖和全面到位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居委会、居民会议及其他居民自治制度建设,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注重推行现代信息技术在社区管理中的运用,探索实施网络化管理模式,不断扩大管理工作覆盖面,提升社区管理水平。

(六)扩大社区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社区救助服务,加强对失业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城乡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应助尽助。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服务,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对社区捐助接收站点、“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管理。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对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指导和扶持,新建和改扩建社区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和农村敬老院,努力提高城市“空巢”老人的照顾率和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推进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建立健全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推进社区文化教育服务,加快建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推进社区安全服务,依托居(村)委会加强社区警务室和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构建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推进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加强社区综合减灾体系建设,建立传染病、食品安全、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

(七)拓展社区市场化服务领域。鼓励和支持社区商业服务,积极兴办城乡社区购物、餐饮、家政、中介等家庭服务业,努力实现社区服务模式创新。对开办商业性社区服务项目的,依法简化审批手续,并予以税收等政策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区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采取独资、合资、合作、民办公助等形式兴办社区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并在规划、建设、用地、经营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新举措。鼓励辖区单位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原则,积极引导社区内或周边单位内部食堂、浴池、文体和科教设施等向社区居民开放,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展社区教育活动。

(八)大力开展社区义务服务。积极开展“你我互相帮、邻里一家人、楼院一家亲”活动,形成邻里互助新格局。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积极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培育和引导社区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提倡党政领导干部、社会知名人士在社区参加义工活动。开展城乡社区结对帮扶服务,整合城乡服务资源,将城市社区便民服务与农村社区惠民服务有机结合,搭建互动平台,探索建立城乡互动服务新机制。

(九)推进社区党组织建设。坚持以“三有一化”为重点,不断夯实社区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社区党建工作。根据社区规模,按照便于党员教育管理、党组织活动开展、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进一步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积极探索在中介组织、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不断扩大社区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整合社区党建资源,创新开展社区大党委建设,着力构建城市基层区域化党建格局。继续推进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充分发挥活动场所教育服务党员的“阵地”作用。深入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个人专长,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在服务社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建立由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研究解决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十)推进社区居委会珉主建设。建立健全珉主选举制度,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班子,加强城市基层珉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行社区居委会成员直接选举,激活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务公开等制度,推进居民自治层次化、实体化进程,努力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目标。加强社区公务、财务公开制度建设,及时公布居民群众普遍关注和涉及居民利益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等,接受居民群众监督,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民政部门组织协调、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构建全社会共同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街道(乡镇)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街道(乡镇)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社区建设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发展改革、教育体育、公安、司法、财政、人社、环保、住建、文化广播、卫生、计生、工商等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进一步促进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发展。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慈善、科协等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工作。

(二)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对全市社区居委会“直选”工作的领导与指导,严格把好社区干部“进入关”。鼓励市直党政机构离岗、退休干部参与社区居委会成员选举,选调新录用公务员及财政供给人员带编到社区工作。采取公开选拔等措施,吸引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军队转业退伍人员到社区工作,改善社区干部队伍结构,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水平。逐步建立社区民政、计生、劳动保障、综治等专管员队伍。合理配置社区工作人员职数,原则上按照社区实际居民(含流动人口)每600户配置1名的要求配备。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教育与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逐步推行社区工作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规范社区干部工资报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三位一体”保障标准。(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三)加大社区建设投入。坚持“几个一点”的投入原则,整合社区建设资源,加大社区建设投入。从2012年起,市财政投入社区资金按照今年社区建设专项资金与补助资金总额的10%比例逐年增长。有关街道(乡镇)按每个社区不低于3万元/年的标准予以配套补助。认真落实“费随事转”工作机制,凡需社区协助完成的公共管理与服务工作,必须向社区提供“费随事转”工资经费。认真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与社区规模相适应的居委会办公用房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开发建房总面积达20万平方米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按配置标准提供社区用房,开发建房总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下的一律按照实际开发面积,提供3‰的社区用房资金, 由市住建委负责足额征收,并交至市财政社区建设资金专户(具体办法另行制订)。规划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前置审批”。由市住建委牵头,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社区用房专项清理,将清收的社区用房移交至所在乡、镇、街道使用,并纳入市国有资产统一管理,资金缴入市财政社区建设资金专户。(具体清理方案另行制订)。此外,要加大对上项目争取,吸引社会资本捐助,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加强社区“三资”管理。市财政设立市社区建设资金专项账户,由市社区建设办公室将市级社区建设专项资金、财政补助资金、开发企业提供的社区用房资金、“费随事转”资金、上级争取的社区项目资金、社会各界捐助资金等一律划入“专户”,并会同财政、民政、审计、监察统一管理。加强对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实行社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社区居委会将其所有的资金收支事项和资产资源经营处置等委托街道(乡镇)“三资”代理服务机构代为管理,在街道(乡镇)建立审计监督、会计监督、珉主监督的社区“三资”管理新机制。

(五)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社区建设领导组成员单位联系社区工作制度,并将社区建设纳入各乡、镇、街道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整合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规范政府部门面向社区开展的检查达标活动。加大社区建设典型事例宣传力度,表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营造合力支持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开发区管委会:
今年入夏以来,全市上下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但近期,我市已连续发生几起学生溺水伤亡事故,令人痛心,防溺水工作再次摆上重要日程,容不得半点疏忽与懈怠。为切实有效地防范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宣传、广电部门要立即开展防溺水工作宣传,采取滚动字幕等多种有效形式,做好有关游泳基本知识和防护教育的报道,特别是针对“8·5”溺水事故,要教育青少年学生切勿擅自进行危险水上活动,尤其是在港口湾水库泄洪等危险时段;切勿在无家长带领下私自或与同学结伴下水游泳;切勿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或无安全保障的水岸边嬉水、玩耍。

二、教育主管部门及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家访、电话、短信、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再次与家长进行联系,要求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及监管职责。

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措施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政办明电〔2011〕50号)的文件要求,对照职责,逐一梳理,对各项防溺水措施进行一次再排查、再落实。尤其是水务部门要加强与 库管理处的衔接,在水库开闸放水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及时排查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河段的安全巡查;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采砂、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并督促相关企业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安监、质监、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无证水上游乐场所的整治;公安、交通管理、体育、旅游等重点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及时消除隐患,全面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四、各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包保到位,确保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爱心监护,组织有爱心、有热情、有能力的学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志愿者与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行动,使农村留守儿童放假在家也能得到有效监管。

中国文秘资源网 - 您身边免费贴心的文秘专家 - 欢迎访问WwW.ZgDoC

通知书范文:城乡社区改建工作意见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范文给亲友.

下一篇:民间投资发展规划工作意见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商品房定向限价管理工作意见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