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书范文

古籍管理保护工作意见

范文词典 fanwen.cidiancn.com

阅读: 221

通知书范文:古籍管理保护工作意见是由范文词典为您精心收集,希望这篇古籍管理保护工作意见范文可以给您带来帮助,如果觉得好,请把这篇文章复制到您的博客或告诉您的朋友,以下是古籍管理保护工作意见的正文:

古籍管理保护工作意见范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古籍保护工作,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安政办﹝2010﹞186号)有关精神,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古籍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古籍是中华民族在数千年发展过程中创造的重要文明成果,是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一脉相承的历史见证,具有不可再生性。保护好古籍对于促进文化传承、弘扬民族精神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县古籍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古籍底数不清,收藏条件较差,古籍老化、破损严重;古籍修复手段落后,保护和修复人才匮乏,部分古籍面临失传的危险,因此加强古籍保护刻不容缓。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对国家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古籍保护工作。

二、古籍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古籍保护工作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古籍保护制度,提高全社会的古籍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古籍在传承中华文化、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方针

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保护和科学保护的原则,正确处理古籍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三)目标任务

1.对全县各级各类图书馆、民族宗教、教育、卫生、文物等系统以及民间的古籍收藏和保护状况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古籍底数,编制出版《内黄县古籍名录》。

2.实现古籍分级保护,编制《内黄县珍贵古籍名录》,完成我县推荐、申报国家、河南省、安阳市《珍贵古籍名录》的相关工作。

3.完成一批古籍书库的标准化建设,命名一批“内黄县古籍保护重点单位”,做好我县推荐、申报国家、河南省、安阳市“古籍保护重点单位”的相关工作。

4.建立内黄县古籍综合信息资源数据库,加强古籍整理、出版和修复工作。

5.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古籍保护专业人员,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古籍保护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使我县的古籍得到全面保护。

三、科学规范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

(一)全面开展古籍普查工作

时间安排:2010年12月底前初步掌握全县现存一、二级古籍状况,2012年年底前完成二级以下古籍普查工作,汇总古籍普查成果。

普查范围:全县各级公共图书馆、各级学校图书馆(室)、文物、民族宗教、医疗卫生等单位及民间收藏的古籍。

普查对象:汉文和各少数民族文字的古籍(甲骨、简册、帛书、金石拓片等特种文献暂不列入此次普查范围)。

普查的主要内容:古籍基本情况、古籍破损情况和古籍保存状况等。

组织实施:普查工作由县古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县文化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图书馆设立县古籍保护中心,负责全县古籍普查登记和人员培训工作,汇总古籍普查成果,向市古籍保护中心报送古籍普查报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地、本部门的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汇总普查成果报送县图书馆;县教育、民族宗教、文物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系统古籍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并将普查数据汇总后报县古籍保护中心。各收藏单位收藏、保管的古籍(包括民间收藏)所有权不变,其中珍贵古籍文献需要整理、出版、修复的实行申报制,由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规划和落实。

(二)编制《内黄县古籍名录》

在全面普查基础上,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编制本地、本部门的古籍目录。县古籍保护中心编制《内黄县古籍名录》,并选择其中部分古籍申报国家、河南省、安阳市《珍贵古籍名录》。对列入国家、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收藏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完善保护措施,切实做好保护工作。

(三)改善古籍保管条件

制订完善古籍书库的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改善古籍保管条件,完善安全措施,保障古籍安全。加强古籍保护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命名一批“内黄县古籍保护重点单位”,积极做好我县推荐、申报国家、河南省、安阳市“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相关工作。

(四)加快推进古籍修复工作

集中资金,有计划对破损古籍进行修复,重点抓好列入国家、省、市《珍贵古籍名录》的濒危古籍的修复工作。各古籍收藏单位要建立修复档案,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修复,确保修复质量。

(五)加强古籍的整理、出版和研究利用

按照古籍数字化标准,规范古籍数字化工作,建立古籍综合信息资源数据库。同时加强古籍的出版、研究、利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古籍资源,发挥古籍应有的作用。

四、古籍保护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文化局、发改委、财政局、教体局、科技局、宗教局、文物旅游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黄县古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古籍保护工作。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实施本地、本部门的古籍保护工作。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将古籍保护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强化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古籍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充分发挥专家在古籍修复、保护、研究等方面的作用,古籍保护工作任务较大的地方要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古籍的鉴定、定级及普查、保护咨询工作,推动古籍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大古籍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地古籍普查、修复、出版及数字化等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要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古籍保护工作。

(三)加快人才培养。制订规划,多渠道、分层次培养古籍保护人才。积极开展古籍保护交流与合作,加强古籍保护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培养一批技术精湛、素质较高的古籍保护专业人才。

(四)强化古籍市场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依法规范古籍市场流通和经营行为,加强古籍销售、拍卖行为的审核备案工作,严厉打击盗窃、走私古籍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扩大舆论宣传。各级各类图书馆要积极拓展文化教育功能,通过讲座、展览、培训、研讨等形式宣传古籍保护知识,促进古籍利用和文化传播。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古籍保护工作宣传力度,普及保护知识,展示保护成果,培养公众的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古籍的良好氛围。

通知书范文:古籍管理保护工作意见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范文给亲友.

下一篇:全年节能减排降耗意见 下一篇 【方向键 ( → )下一篇】

上一篇:卫生系统服务群众工作意见 上一篇 【方向键 ( ←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