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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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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8日在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蒋如铭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适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省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也是应对国际国内经济环境重大变化、继续加快江西崛起进程的关键一年。在中共江西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保一弘扬”总体要求,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依法履职,积极开展工作,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依法履职

  去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也是我省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我省的首要任务。常委会认真落实“全力以赴保增长”的要求,切实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努力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着力推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经济发展带来的严重冲击,省委作出了“以项目建设为核心,增投资,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和“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国有工业企业改革任务”等重大决策。为推进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对交通、能源、工业和社会公益性等多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视察、调研。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揽子计划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定不移地以大项目推动大发展,进一步发挥重点工程建设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方面的作用。常委会及时开展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情况的报告,支持和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深化国企改革,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发展活力。中小企业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常委会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调研,督促有关方面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克服金融危机不利影响,实现持续健康发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以保障性住房建设为重点的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为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织以“推动污染减排,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主题的“环保赣江行”监督检查活动,开展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和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联合举办鄱阳湖科技高峰论坛。通过执法检查和“环保赣江行”活动,督促一些地方严格执法,关停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淘汰了一批落后产能,取缔了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仍然存在的排污口,初步解决了一些地方突出的水污染问题,推进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赣江源区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相关报告时,对我省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促进生态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进一步搞好环境资源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常委会提前介入《江西省五河源头和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以加快立法进程,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科技创新是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水平的关键。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常委会组织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强自主创新、推进创新型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深入开展百家企业技术创新情况专题调研。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省深入实施科教兴赣战略,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增加科技投入、制定自主创新鼓励政策、扶持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改进科技立项评审工作、加大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落实力度等提出了17条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对省政府制订出台《江西省关于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和优化我省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规范、保障我省专利工作,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常委会制定《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鼓励发明创造,推进专利应用。

  围绕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支柱产业的发展战略,为更好地保障和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常委会与时俱进,加强旅游法制建设,制定颁布新的《江西省旅游条例》。

  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是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为加快我省农业产业化进程,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推进农业产业化情况的报告,开展百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在充分肯定我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施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就加强规划引导、进一步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提出建设性意见。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发挥水利工程的功能和效益,制定《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对《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

  着力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常委会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坚持举办经济形势分析会制度,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介绍我省经济运行情况,组织视察金融、税收等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态势,对进一步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意见建议。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省经济特别是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严重冲击与困难,常委会坚持实事求是,审查批准省政府关于调整2009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预期指标的方案。为支持省政府及时落实中央保增长调结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增加地方配套资金、扩大政府投资能力,审查批准省政府关于2009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08年省级决算。为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对财政监督的原则、范围、程序和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

  二、围绕推进改善民生依法履职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越是困难时期,越要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常委会认真落实“千方百计保民生”的要求,着力促进改善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就业是民生之本。自去年年初以来,受金融危机影响,就业形势严峻,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两大群体就业问题较为突出。为促进就业,常委会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从政策支持、就业援助、职业培训等方面作出规定,尤其是重点规范了就业公平、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农村劳动者进城或返乡创业就业、以创业带就业等内容,推动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常委会还就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在掌握情况、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从5个方面提出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意见建议,省政府认真研究,及时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快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提前实现了国务院确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为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常委会开展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情况专题调研,就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等提出意见建议。

  为促进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常委会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为重点,继续组织开展“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并跟踪检查2008年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整改情况。检查情况表明,我省一些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得到提高,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了新的进步。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其监管中仍然存在的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常委会就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健全市场检测机制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快相关立法进程等提出意见建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为推进民生工程实施,促进改善民生,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对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中涉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20件实事和收养法实施情况以及民营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归侨生活补贴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组织视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民族乡村新农村建设和高招录取等工作,对省政府在金融危机全球蔓延、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集中财力实施新一轮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建议有关方面进一步健全民生工程长效机制,确保民生工程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后,常委会及时安排听取有关汇报、组织专题视察,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有关工作落实。为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修订《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就缩小城乡差别、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和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等内容进行补充和规范。为适应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形势的不断变化,修订《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三、围绕支持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履职

  社会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常委会认真落实“加大力度保稳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常委会在制定促进就业、军人抚恤优待、人口与计生等法规中,注重反映不同职业、不同经济状况、不同文化程度、不同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为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工作,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常委会对《江西省信访条例》进行修订,补充完善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维护信访秩序、强化工作责任等方面的内容。组织视察信访工作,支持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新规律,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社会维稳工作,确保我省信访工作有序平稳。常委会还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依法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群众信访。加强对信访情况综合分析,从中找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监督。

  为推进公安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全省公安工作致力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所做的工作,建议进一步推进科技强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维护全省政治安定、社会安全、人民安宁的良好环境作出新的努力。

  为督促各级法院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涉农审判、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省法院更新惠农司法理念、深入指导涉农审判、提高服务农村发展水平等工作的同时,就进一步推动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农村改革和发展等提出意见建议。省法院认真落实常委会意见建议,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涉农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涉农审判工作,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缓解涉农案件执行难问题,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是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对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基础上,为促进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推动司法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作出《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省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要求,研究制订了进一步增强诉讼监督能力、建立健全诉讼监督工作机制等措施。

  为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充分发挥宗教组织和信教群众在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依法管理宗教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宗教事务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就我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视察和专题调研。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

  四、围绕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加强基础工作

  常委会要依法履行好职责,必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注重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这三项基础工作。

  不断改进代表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为代表依法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认真听取和吸收代表的意见建议;运用定期寄送和人大网络传递资料等方式,通报经济社会发展和常委会工作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举办代表履职培训班,组织省人大代表集中学习和培训,交流履职经验,进一步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改进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工作,组织部分代表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和视察,在掌握情况、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调研和视察报告,为“一府两院”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创新代表履职激励机制,首次组织开展优秀代表建议评选工作;加大督办力度,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去年代表大会期间,省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和建议531件,有关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们关注的一些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98.8%,依法履职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常委会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就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作出部署,不断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启动更高层次的立法协调机制,对一些争议较大的法规条款,常委会和省政府领导共同参与立法协调,破解难题。健全开门立法机制,对每件法规案都注重征求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意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重要条款,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代表意见;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法规案召开专家、学者论证会;对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并在江西人大新闻网设立“立法征求意见”平台。完善立法选项机制,修改《江西省立法条例》,将制订五年立法规划改为建立立法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实施立法质量评价机制,开展《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立法质量评价工作,为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积累经验。修改《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改进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将专题调研报告和“一府两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使监督工作更具实效。制定《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试行)》,规范备案审查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充分发挥网络作用,把常委会会刊由内刊改为公开发行的公报,将常委会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为公民更好地知情知政、有序政治参与作出积极努力。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落实《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注重加强学习,努力提升素质。常委会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坚持“一会一课”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后都结合工作实际,邀请省内外专家讲课,先后就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形成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需要把握的基本问题、国际金融危机对江西经济影响、新能源产业、发展低碳经济等内容举办了6次讲座。结合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筹备,加强对人大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加深对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理解。认真组织开展纪念省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系列活动,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深刻领会常委会设立以来所形成的经验与启示,把宝贵精神财富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注重转变作风,努力提高效能。常委会认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坚持围绕审议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工作,调研求深,审议求真,督查求实,努力做到分析问题有见地,提出建议有价值,跟踪督查有实效,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公费出国(境)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指导机关开展“机关效能年”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通过召开座谈会、上下联动开展工作、业务交流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

  此外,常委会还开展与有关国家和地方议会的友好交往,先后组团出访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接待加拿大加中议会协会代表团、意大利国会议员代表团、奥地利联邦议会奥中友协高级代表团、英国巴斯-东北萨默塞特郡议会代表团等来访。通过对外交往活动,大力宣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取得的重大成就,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各位代表,一年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常委会共审议通过法规13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和其他报告56项,作出决定决议8项,检查3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视察活动16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7人(次),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总结过去一年工作,我们进一步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才能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才能更好地依法履职;只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握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只有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创新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才能使人大工作在发展中完善,在加强中提高。在依法履职具体实践中我们还体会到,要提高工作实效,一定要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抓住那些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立足于人大职能,选准突破口,把握关键,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一定要将所开展的工作与省委决策的贯彻实施紧紧相扣,与政府重点工作的推进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的呼声息息相应,既深入细致,又讲究效率,切实增强工作的时效性。一定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的优势,体现人大工作的特点,切实增强工作的特色性。这些经验,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十分重要。

  各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历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基础上,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也是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有不少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地方立法如何更好地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增强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质量;监督工作如何更好地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代表工作如何更好地创新机制,丰富代表依法履职的形式和途径,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自身建设如何更好地适应人大工作需要,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水平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不断探索。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201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我省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良好基础至关重要的一年。去年底省委召开的全省人大工作会议暨省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纪念大会,回顾总结了常委会设立以来的发展历程和履职经验,对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会前出台的《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赣发〔2009〕14号),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省委《意见》,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江西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委《意见》的要求,认真依法行使职权,着力推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促进全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着力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我省有效实施,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围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切实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立法需要,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和清理工作,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增强法规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为加快发展、加速崛起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全年计划安排审议法规案17件,其中制定法规7件,修改法规4件,批准6件。围绕加快推进城镇化,不断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制定《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围绕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制定《江西省五河源头和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修改《江西省消防条例》。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制定或修改上位法的实际情况,制定《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改《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确保今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与上位法相抵触、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法规,进一步增强法规的协调性、操作性,确保法制统一。

  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立足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落实,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常委会计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对3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围绕加快发展、扩大总量、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发展质量,推进项目建设,推进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固定资产投入、贯彻落实《江西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的实施意见》、光伏材料产业发展、旅游产业大省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情况的报告,开展旅游条例执法检查。围绕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促进低碳与生态经济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报告;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以建筑节能为重点的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以“防治水土流失,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主题,继续开展“环保赣江行”监督检查活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民生工程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为主题,继续开展“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围绕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围绕加强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惩治和预防土地领域腐败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09年省级决算情况和2010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以及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省级预计超收收入安排情况报告。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为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和批准规划纲要做好准备。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继续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强化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力求在督促整改、跟踪问效上有新进展。

  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认真执行代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加强保证代表知情权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完善联系代表等各项制度,支持代表执行职务。继续加强代表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更多的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改进代表专题调研方式,增强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的实效。认真做好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专题讲座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改进作风。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将常委会立法、监督情况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坚持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与理论研究。进一步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作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已作出决定,设立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要抓紧做好相关工作,更好履行预算监督职能。重视抓好机关建设,指导机关开展“创业服务年”主题活动,不断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更好地发挥集体参谋助手作用。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推进《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的联系与工作指导,齐心协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全省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西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加快富民兴赣、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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