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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市行政部门动物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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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监督所

  2017年来,在省、市两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关心支持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紧紧围绕畜产品质量安全,注重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履行职责,深入推进"三化一整治",各项工作平稳的开展,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动物检疫工作规范有序

  1、信息核查及检疫申报

  为了规范产地检疫,确保信息可追溯,2017年我市开展了动物防疫基础信息的核查。我所组织执法人员对启东、通州等基层力量相对薄弱的县区开展检查,检查共对刘桥、南阳等6个乡镇18个官方兽医及村防员的防疫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的"耳标信息漏填"、"补栏防疫信息漏填"等问题督促各乡镇站及时整改到位。从而确保信息的可追溯性。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具的法律凭证和标识,是国家管理动物防疫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职责与法律责任之根本所在,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今年我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建立完善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领购、发放和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特别对出省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证明的管理,严格控制发放数量,明确领取和使用人员。由于乡镇机构的调整、屠宰清理整顿等原因导致部分检疫印章停止使用或调整使用,要求各地进行排查整理上报,以便更规范的管理、保存检疫证章标志。

  结合省动物溯源系统项目建设,以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建设为重点,投入资金统一了报检公示牌,设置了报检灯箱,各报检点设施设备齐全,制度完善,记录详实。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经建立规范的动物检疫申报点271个,严格规范产地检疫操作程序,规范建立检疫档案,强化痕迹化管理,全面实现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

  今年1至5月,全市产地检疫生猪132.33万头、禽4449.40万羽,产地检疫羊8.90万头,受理申报动物检疫率、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率达100%.

  2、屠宰检疫实施情况

  全市共有9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均派驻官方兽医开展检疫工作。15年11月暂停征收检疫费来,各县(市)多方协调,克服困难,顺利过渡。今年以来,市农委张庆国主任带领畜禽屠宰管理处、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相关同志对市区永兴生猪屠场、开发区农村生猪屠宰场、海门市市羚杰牧业屠宰场等地进行监督检查,一是建立健全屠宰检疫申报制度,明确申报程序、申报时限、申报内容等有关事项,二是严把生猪屠宰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处理关,屠宰检疫申报率和受理率达100%.

  为了做好全市羊小反刍兽疫防控工作,我市积极做好全市山羊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市所对海安大公山羊交易市场、如皋吴窑山羊交易市场、通州杨港山羊交易市场、通州湾亿旭山羊养殖场凭证交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属地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山羊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进场查验制度,对进场交易的山羊及其产品进行索票索证,临场健康检查和登记造册,所有山羊及其产品必须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方可进入市场交易。今年来,全市生猪屠宰检疫91.97万头,检出有害生猪97头,家禽屠宰检疫1187.79万羽,牛、羊屠宰检疫3.35万头。

  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

  至今年4月,我市共对24.91万头头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为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我市多措并举,切实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1、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情况

  我市作为农业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试点整体推进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探索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抓住机遇,努力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海门市无害化处理中心由江苏京海集团负责建设,建设经费由财政和企业共同承担,运行经费实行财政定额补贴,目前15个无害化处理收集点已经完工,无害化处理中心也已建成使用。如皋市结合省级项目,配套专项资金对利民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日处理能力由15吨增加到25吨。如东县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已基本建设到位,14个镇级处理收集点运转正常,目前收集到的病死猪送至如东县垃圾焚烧场焚烧,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用地及投资主体均已落实。启东市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方案已经确定,无害化处理中心克服用地难题,数易建设地址,将尽快开工建设。通州区因养殖规模偏小等原因,不独立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经与如东县协商,病死猪收集后送如东县一并处理,目前14个乡镇收集点建设之中。海安县财政下拨40万元用于集中收集点建设,收集体系方案设计论证中。

  2、无害化处理日常监管情况

  我市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的防疫条件监管,新建规模养殖场必须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设施;原有规模养殖场则督促限期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签订责任状,明确规模养殖场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对散养户,联合乡镇政府、村委会组织广泛的宣传教育,告知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的义务,同时发动周围群众进行监督、举报。认真落实病死动物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履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现场监管职责。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认真排查本地病死动物无害化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落实监管人员,责任到人,分片包干。

  3、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情况

  各地进一步规范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审核和上报工作。对申报病死猪的,安排两名监管员进行现场勘查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按要求采集照片并规范填写登记表,同时按规定时限统计并经财政部门同意上报无害化处理统计数据。无害化处理补贴发放与养殖保险联动,发放及时。根据上级补贴到位情况,目前各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至2015年2月。

  三、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

  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我市积极行动,统一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协调相关企业,按序时推进视频远程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为确保按时实现屠宰企业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视频监控的全覆盖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按照省《关于印发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农办牧[2017]18号)的要求,我市立即行动,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印发了3000份专项整治检查记录表分发至各县(市)区,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全面梳理辖区内畜禽产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落实监管要求,切实抓好抓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常态化的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根据2017年部级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和2017年养殖屠宰运输环节"瘦肉精"监测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收购贩运环节及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共计检查企业"841家,共出动执法人员1473人次,监测场所980个,一季度以来,"瘦肉精"抽检屠宰环节生猪45735个样品,牛636个样品,羊2060个样品;抽检养殖环节生猪8068个样品,羊2029个样品,合格率均为100%.

  2、开展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为了全面推进执业兽医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执业行为。继去年下半年各地对动物诊疗机构的清理自查之后,今年五一节之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海安县、如皋市及市区的共计14家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监督巡查。

  从诊疗机构的选址、场所布局的巡查到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情况;卫生情况;各类制度是否完善和执行情况;各类台账资料是否齐全;诊疗病例、处方的使用是否规范;无害化废弃物、污水的处理情况等做了详细的检查。

  总体检查的情况良好,对个别发现的有问题的诊疗机构提出了相应整改意见,诊疗机构负责人也认真听取了意见,并表示一定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也表示将在诊疗机构整改之后进行再次检查,从而建立一个常态化的日常管机制,确保辖区内的动物诊疗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3、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为了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7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7]1号)和省农委《关于开展2017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农办牧[2017]24号)要求,我市及时全面了解全市奶站、奶牛场的运转情况,对辖区内海安县和港闸区的2家生鲜乳收购站和奶牛场进行了生鲜乳采样和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了奶牛场的证章制度、收购记录情况、奶牛场投入品的存放管理、有无动物源性饲料、有无抗生素的违规使用、弃乳的去向、卫生状况、生鲜乳运输车辆及准运证明、相关人员的健康证明。重点检查生鲜乳的存放、储奶罐的清洁、温度的调控及鲜奶的去向。从而把好生鲜乳安全的第一道关。

  4、开展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假劣兽药、禁用兽药,在中药中添加西药成分的情况;兽药经营企业原料药经营,禁用药物、假劣兽药的清查,兽药"二维码"标示,处方药管理情况。

  5、积极开展畜产品中药物残留风险隐患专项监测。今年4月底前对养殖量1万羽以上的蛋禽规模养殖场抽取禽蛋样品50份,送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开展磺胺类、氟苯尼考等抗菌药残留的专项监测;按照《2017全省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苏农办牧[2017]11号)要求,今年来我市共抽取猪肝150个、猪肉45个、牛肉20个、羊肉25个、禽蛋30个监测兽药残留情况,合格率达99.67%.

  2017年来全市检查2581家企业,共出动执法人员4178人次,监测场所3154个,出动人次7368次,抽检"瘦肉精"样品41672个,合格率100%,查处违法使用兽药案件5起。

  五、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示范创建成效显著

  2013年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发布,我市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使我市近80家规范适用企业基本上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生产管理。1、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规范有序推进。我市成立了以委分管领导为组长、部门专人负责的规范推进领导小组,及时下发文件,要求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按序时进度逐步推进。2、宣传发动与学习培训相结合确保规范顺利实施。3、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业务水平。除积极组织参加省组织的各种培训外,我市每年组织一至二次由各县市区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的业务知识培训,如今年上半年5月我市召开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及兽药饲料管理工作会议,使管理部门人员业务能力有了很大提升,确保管理工作质量。4、争创农业部规范示范企业提升我市规范实施整体水平。在市县管理部门初步指导,省农委专家重点指导下,我市南通海大饲料有限公司、英联南通有限公司分别以93和95的高分通过了农业部专家组的验收,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5、严格实施饲料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到目前为止,有近100家企业换发或新领了生产许可证,换证验收通过率达99%以上。6、严格执行巡查制度,消除饲料质量安全隐患。我市市级巡查率每年在30%以上,县级巡查率确保在100%以上,通过巡查,企业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把握关键节点,严格落实关键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着力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抓好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日常监督巡查的力度。

  3、不断完善动物检疫工作基础。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规范动物检疫,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全面实施检疫电子出证,大力推进动物检疫工作痕迹化管理,规范动物检疫工作记录。

  4、进一步推进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加快无害化处理体系项目进程,确保按时完成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任务。

  5、深入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工作。按照全程跟踪服务、规范许可审核、加强日常监管及监督执法,明确工作任务,组织督促检查,有序贯彻实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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