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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范文:关于小区停车场无证收取停车费的相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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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76号(铭兴物业)无证收取停车费的相关投诉
  尊敬的区政府领导:
  您好!感谢在百忙之中查阅该投诉信件。现将投诉相关事宜描述如下:
  重庆铭兴物业有限公司(简称物管)位于重庆市渝中区鹅岭长江一路76号,该区域属于汽车一条街,物管与2017年1月1日,向我临街商铺强行收取占道停车费,具体收费为2元/小时,过夜20元/天,白天不过夜10元/天。在物业收取该费用时,临街商铺所有商户要求物业出示:占道停车收费的相关证明与文书,该物业拒不出示,据调查了解,物业并不具备收取停车费的相关资质。如果物业具备收费资质,商户应该缴纳停车费,属于合情合法,但目前物业属于自我行为,完全不合法不合规,当要求物业出示相关资质证明的时候,物业只说了,要么停,要么滚!现将该事宜反应给区领导,敬请领导调查合核实为感!
  办理单位: 区发改委
  办理结果: 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经收悉,我区高度重视,当即责成渝中区发改委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渝中区发改委接信后万分重视,立即着手调查办理,经区发改委调查核实,渝中区长江一路76号属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奥体分公司所有,由重庆铭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你在来信中反映的停车区域,经向区停车办核实,不属于公共停车场,其停车收费标准不属于《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175号)规范范围,门市租赁户利用该场地停放车辆产生费用的标准应与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达成一致意见。
  此回复我委工作人员已于2017年7月3日10:14-10:19通过63701776与你电话沟通,你表示接受。
  感谢您的来信,若您还有疑问,欢迎您再次来信渝中区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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