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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团、队工作实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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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团、队工作实施规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而更加有效地服务于学生,使其“快乐学习,健康成长”,根据《关于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现制定我县中小学团、队工作实施规范。

一、指导思想

通过学校团、队工作引领学生,提升学生道德水平与人格修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塑造德育特色品牌,全面服务我县教育发展。

二、组织领导

1.各乡镇教管中心和学校党组织负责学校团、队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领导班子要有团、队工作的任期目标,对少先队工作有部署、有督查,有总结、考核、奖惩。

2.团、队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有切实可行、周密细致、措施得力、富有特色的学校团、队工作计划。每学期、每学年除团、队工作工作专题计划、总结之外,还应把团、队工作计划、总结作为学校工作计划、总结的重要内容。

3. 保证团、队组织有固定的办公地点、相对稳定的活动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

三、团、队工作规范要求

(一)少先队工作

1.少先队基础建设

(1)组织建设

①建立健全少先队的大、中、小队组织。两个中队以上的小学都要建立少先队大队,有七年级、八年级的初级中学也要建立大队。成立大队委员会,由7至13人组成,可分设队长、副队长、旗手和学习、文娱、体育、组织、宣传、生活、对外联络及维护权益等委员。大队要按照五有的标准(有组织、有队伍、有活动、有阵地、有机制)建设,大队集会每学期不少于两次。中队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由队员民主选举产生,中队集会每月不少于1次。小队由5至13人组成,由小队全体委员会民主选举产生,小队建设要做到“自愿组合、合理编队、自取队名、自定目标、经常活动、建立阵地”,每周开展一次活动。建立队干部例会制度。每月一次大队委员、中队长联席会议;大队辅导员每月召集中队辅导员学习一次,定期培训校外辅导员。配备大、中、小队的旗手、鼓号手。
   ②每年召开一次校级少先队代表大会。大会一般应有工作报告、民主选举、表彰奖励、大会决议,并可建立代表提案制度。

(2)少先队员的管理

①入队。按照队章规定,凡是6至14周岁的中国儿童,愿意参加少年先锋队,愿意遵守队章,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就成为少先队员。新队员入队可在建队日开始,到一年级下学期末全面完成“全童入队”任务。入队前要进行队前教育,达到“三会、三个一、十知道”(会唱队歌、会敬队礼、会佩戴红领巾;写一份申请书、填写一张队员登记表、做一件好事;知道队名、队的创立者和领导者、队旗、队徽、队歌、标志、队礼、呼号、作风、誓词)。入队时要有庄严的入队仪式,形式可创新,入队仪式的时间一般可安排在“建队节”、“元旦”、“六一”三个时间段进行。适龄队员入队率应达到100%。低年级队员要熟知红领巾、队旗的象征意义,高年级队员要熟知队史。
    ②队籍管理。各大队要建立队籍管理制度,要求以中队为单位建立队员情况登记表,由大队委员会统一保管。

③队员关系转移。少先队员转学或升学都要履行队的关系转移手续。队员转出由所在学校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开具证明。
  ③奖励和处分。奖励和表扬可以加强队员的上进心和荣誉感,更好的实现自我教育。少先队的奖励和表扬要面向全体队员。县级少先队组织的表彰由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联合在每年建队纪念日期间举行。对少先队员的处分要严格按照队章的规定执行。辅导员不得对犯错误的队员、队干部采取摘掉红领巾、队干部标志的做法。

④离队。按队章规定,年满十四周岁,即可安排离队。队员离队时,中队委员会要为队员填好登记表,交大队委员会审查,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中学少先队要抓好少先队员的“推优入团”工作,做好“少年团校”培训工作,也可以推行“团队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团队一体化”试点工作的少先队组织,各年级入团的队员均应保留队籍,留队带队,成为光荣的团队员,发挥团队员在队内的核心示范作用。
   ⑤队干部管理。队干部的根本任务是带领全体队员在少先队组织中健康成长,学习做少先队的主人。建立一支活泼、坚强的少先队干部队伍是少先队全面活跃的关键。队干部必须经少先队员民主选举产生。可采取推荐和自荐等多种形式产生候选人,由少代会代表或全体队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投票选举,也可采用轮换制。大、中队委员会各委员、小队长、副小队长,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相互协作。要建立干部工作的汇报、检查、评优及例会制度。少先队干部应采用任期制,任期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连任不超过两届。

(3)少先队阵地建设

 ①队室。每个少先队大队都应该建有规范而具有特色的专用队室。

基本设施:有队室标牌,有固定的用房,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室内有办公桌、会议桌、资料柜、鼓号柜等。

队室布置:有呼号、队徽、誓词、队歌、三代领导人题词、少先队作风、队史挂图、队旗、鼓号;有辅导员职责、大队委分工。

队室资料:上级来文、大队大型活动档案、大中队计划总结、大队日记;大队组织情况、队员登记表、校外辅导员档案、辅导员学习及培训记录、队干部培训记录、大队荣誉册、活动相册;少先队有关资料。

管理使用:有管理制度,大队委员轮流值日、打扫卫生、整理器材、填写大队日记;有计划地组织队员参观队室、能为队活动提供资料。

 ②鼓号(管乐)队。 鼓号齐鸣是少先队组织活动中的一种礼仪形式,它是为仪式服务的工具。每个少先队大队都应建好一支鼓号(管乐)队。鼓号(管乐)队要有统一、规范的鼓号服或队服,并能按少先队鼓号队定级标准的要求,演奏相应的乐曲。

③广播站。红领巾广播站对加强少先队思想教育和活跃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有很大帮助。红领巾广播站要有响亮的名字。广播站应该有固定的开始曲与结束曲,设一定的栏目,选拔好一批播音员或小主持人,工作队伍健全。每周至少播出一次,内容可交叉不同或滚动式。红领巾广播站要积累资料,每次广播节目单,广播稿、通知文件要保留,装订归档。

④队报。队报有两大类,一是黑板报,二是报刊。大、中队黑板报要定期出版,每月至少一次。逢重大节目、少先队重大工作可开辟专刊。充分发挥队报队刊(队报指中国少年报社出刊的《中国初中生报》、《中国少年报》、《中国儿童报》)的作用,按照上级少工委推荐的报刊开展征订工作,做到城区队队(各小队)有队报,农村中小学每个班(各中队)有队报,城区征订量不少于队员数的5%,农村征定量不少于队员数的2%。各学校少先队员订阅全国队报各基层学校少先队组织均应订阅《辅导员》等杂志。鼓励各级学校少先队组织创办自己的刊物,培养队员组稿、排版、书写、绘画等各方面的能力。

 ⑤其他阵地。大队要依托学校周边社区,建立社区少先队组织;各中队建立中队角。如:红领巾角、卫生角、科技角、读书角,定期更换内容;有条件的学校可建设特色阵地(实践基地);大队可建红领巾网站,或学校网站中有少先队网页。

(4)少先队礼仪 

①少先队的标志。少先队员要按少先队章程的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和保管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大中小队旗、队徽。少先队员佩戴的红领巾分大、小号两种规格,分别是72厘米×72厘米×120厘米、60厘米×60厘米×100厘米。少先队员应爱护红领巾,保持红领巾干净、整洁。少先队员平时应佩戴红领巾。小学低年级少先队员佩戴小号红领巾,小学高年级和中学阶段的少先队员佩戴大号红领巾。少先队员离队时应珍藏红领巾和队徽徽章。辅导员和参加少先队集会、活动的领导和嘉宾佩戴大号红领巾。在天气炎热时,经大队委员会决议,除参加少先队的集会和活动外,可暂不佩戴红领巾;大队、中队委员会委员和小队长都要佩戴队干部标志。队干部标志由白底、红杠组成,长7厘米,宽6厘米。大队委标志中间是三条红杠,中队委标志中间是两条红杠,小队长标志中间是一条红杠。标志中红杠长4厘米,宽1厘米,条与条之间相隔1厘米,与白底边缘左右各相距1厘米。少先队干部应在佩戴红领巾的同时佩戴相应的标志。标志佩戴在左臂。大、中、小队举行集体外出活动时,要分别以大、中、小队旗为先导。

 ②少先队的礼节。少先队的敬礼姿式要正确,右手五指并拢高举头上。在升、降国旗时,在队旗出场、退场时,在向首长、来宾或英雄模范人物敬献红领巾后,在烈士墓前都要行队礼;为新队员授红领巾后,新老队员互相敬礼;接受奖励前向颁奖人敬礼;少先队员列队行进或接受检阅时,如果需要敬礼,可由队长代表集体行队礼,队员们注目致敬;少先队员遇到老师、长辈时,可以行队礼。少先队员只有佩戴红领巾时,方可行队礼。

 ③少先队的仪式。少先队的大中队活动仪式要严肃规范,大、中队活动仪式包括逐级报告、出旗、唱队歌、队长讲话、进行活动、辅导员讲话、呼号、退旗仪式等。如果有来宾,活动正式开始前应先介绍来宾,并给来宾敬献红领巾。少先队大队应建立礼仪训练制度。要保证一定时间的全员训练。

2.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1)设置县、乡少先队总辅导员岗位。全县少先队总辅导员设在县教育局,乡镇总辅导员可从中心校(中心小学)大队辅导员、学校校长等人员中选聘,并使其成为乡镇团工委委员,指导少先队工作。

(2)各小学和初中都要设置学校大队辅导员岗位。有条件的学校可设副大队辅导员,协助大队辅导员工作。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兼任,也可由其他任课教师兼任。

(3)大队辅导员由教师中的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应有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掌握教育和少先队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工作方法,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

(4)大队辅导员按不低于学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通过竞聘上岗或学校党支部推荐,由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联合考察、聘任。三年一聘,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如考核不合格则随时解聘,工作业绩突出者可续聘。大队辅导员应列席学校的行政会和校务会,在评职、评先、绩效发放等应与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同等对待。学校对大队辅导员进行调整时,需征求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的意见,并做到随缺随补。

(5)教师担任大队辅导员期间要将辅导员工作作为主业,计入工作总量,同时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大队辅导员享受中小学教师教龄津贴。少先队大队、中队辅导员节假日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学校应该在活动结束后给予适当调休。

(6)大队辅导员按照学校中层干部管理,任职年限在评定职称时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同时积极探索制定少先队辅导员职业发展规划,促进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7)辅导员在少先队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与中小学教师在教学方面获得的奖励和研究成果同等对待,并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聘用、评选先进、职务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要重视发现、大力宣传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少先队辅导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省、市、县“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少先队辅导员在共青团组织表彰的先进工作者、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中要占一定比例,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

(8)各乡镇、校都要围绕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重点加强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力培训。县教育局将对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师资培训体系和继续教育体系,保证必要的培训时间和经费。着重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岗前业务培训、在岗期间的工作培训和更新知识理念的专项培训。

(9)建立和完善校外志愿辅导员制度,做好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招募、培训、使用、管理、考评工作。各学校少先队组织至少要聘请一名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应从各行各业的先进人物、优秀青年学生、志愿者和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干警以及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社会各界热心少年儿童工作的人士中聘请。各学校对于聘请的校外辅导员要及时上报团县委、教育局和县少工委进行审核登记、培训、颁发聘书。

(10)少先队辅导员的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办法,依据《会宁县少先队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进行。学校大队辅导员、乡镇少先队总辅导员的考核工作,由县少工委和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中队辅导员的年度考核由所在的学校大队部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辅导员奖惩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应调离辅导员岗位。

3.少先队的主要工作

(1)常规活动

①利用建队节、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日组织庆祝活动,少先队员参与活动率100%,活动要有创新、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②队课、队会、队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中队每周上一次队课、开一次队会,队活动的仪式规范、庄重。

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与管理。少先队大队部应立足《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协助学生会从纪律、文明、卫生三方面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和管理,培育学生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精神面貌。

④把“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 的“五自”教育作为少先队工作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开展。要求每个少先队员都了解“五自”内容,少先大队应对队员进行日常技能培训,对队员进行了日常生活习惯的养成训练,组织队员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

⑤加强少先队的文化建设,办好、订好、用好队刊队报,宣传好少先队工作。中队要经常性地组织文化活动,大队每学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大型文化活动。

⑥认真贯彻上级少先队工作机构的指示精神,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情下达、上报信息、总结经验,并搞好理论研究。

(2)主题活动

主题教育活动要立足校园,依托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不断拓展校外实践活动场所,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注重活动成效和活动的持续性,重视活动的熏陶作用。

少先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树立远大理想,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牢固树立起振兴中华的雄心壮志;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养成优良品德,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道德,养成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好品行;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培养过硬本领,发愤学习,打好知识基础,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活动,不断培育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教育引导少年儿童锻炼强健体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磨练勇敢顽强的意志,以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学习生活。

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要坚持教育性与趣味性相结合、自主性与指导性结合、实践性与创造性结合、针对性与系统性相结合的原则,保持正确的方向,坚持正确的方法,在不断深入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教育成效。每次主题教育活动都要有实施方案、过程性材料和总结。

(3)配合课程改革,深入实施雏鹰行动。

根据《<中国少年雏鹰行动>雏鹰争章实施细则》,从本校实际出发科学制定雏鹰争章活动详细实施方案,雏鹰争章活动队员参与率应达90%以上。

(4)深入开展“手拉手”活动。

能够根据时代要求,不断丰富“手拉手”活动的内容。“手拉手”活动中队参与率达95%以上,队员参与率达80%以上,中队辅导员参与“手拉手”活动达80%以上。

4.少先队档案管理

少先队档案的管理,是少先队工作的重要内容。少先队档案可以分为五大类:即文件类、活动类、制度类、信息类、名册类。 

文件类:包括有关少先队工作的各类文件、通知决定等;少先队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简报;少先队工作的论文等。

活动类:包括少先队活动的议程、全程原始资料、活动方案、过程性资料、活动总结及参与人员的体会等。

制度类:包括学校少先队工作制度及各种活动制度。

信息类:包括学校少先队开展完活动后的一些信息、媒体报道等。

名册类:即队员的名册,如获章队员名册、优秀队干部、辅导员登记表等。

学校大队部要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要定期清理,分门别类装订,以备查看;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电子档案。

(二)中学共青团工作

 1.中学共青团的组织建设

(1)班级团支部建设 

①团员人数在三人以上的班级可建立团支部。

②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学年,改选一般放在第一学期开学初。团支部委员会选举要在上级团组织领导下进行,选举结果要报上级团组织备案。选举采取民主直选的方式,原则上按以下程序:由团员自荐或其他团员推荐报名---召开团员大会,进行竞职演说---根据团支部委员会配备职数对报名竞选人员候选人进行直选。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上届支部委员会应认真总结工作,向团支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团员意见。

③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到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须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由各委员分工负责。

新建团支部,可由学校团委与班主任协商后指定临时支部委员会,两个月后选举,产生正式支部委员会。

④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委员会,可设若干团小组,团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小组长由本小组团员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小组活动和主持日常工作。日常工作主要有:     带领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收缴团费,向团员分配工作,检查执行任务的情况;关心小组团员和周围同学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经常同他们谈心,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实际困难;做好团员联系同学工作,向团支部推荐发展新团员对象。     

⑤团支部每学期要制定工作计划,总结评比要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结合平时支部工作小结、汇报和交流情况综合进行。

(2)年级团总支建设 

 ①在校学生人数超过2000人且年级团员数超过50人的学校可设立年级团总支。  

②年级团总支委员会由青年教师团员和学生团员共同组成。年级团总支委员会由年级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学年,改选一般放在第一学期开学初。团总支委员会选举要在学校团委领导下进行,选举结果报学校团委备案。选举原则上按以下程序:青年教师团员和学生团员通过自荐、团员联名推荐或学校团委提名等形式报名---通过理论考试、竞职演说、民主测评等形式,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参加团总支委员会选举的候选人名单---召开年级团员大会,根据团总支委员会职数配备对候选人进行直选。

③年级团总支委员会一般由三到五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和各位委员。团总支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须经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由各委员分工负责。 

④年级团总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有:向团员传达校团委、团总支决定,带领全体团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收缴团费,向团支部分配工作,检查执行任务的情况。;关心本年级学生团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经常同他们谈心,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实际困难。

(3)教工团支部建设

①教工团支部是联系、沟通青年教师的有利平台,是服务青年教师的重要载体。教工团员数在三人以上的学校可建立团支部。

②教工团支部委员会由教工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学年。教工团支部的选举要在学校团委领导下进行,选举结果报学校团委备案。

③教工团支部委员会的选举程序、组成办法和工作原则可参照班级团支部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

(4)学校团委建设 

①学校团委是学校团的领导机构,是团结教育全校团员青年的坚强核心,是学校党政组织联系广大在校学生和青年教工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团委。

②学校团委由该校团员代表大会(团员少的可直接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学年。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比例由校团委视各总支、各支部团员人数确定,并考虑男女比例、少数民族比例。

③团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作要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充分体现团员意志。团代会前,设立年级团总支的学校,由校团委和各总支酝酿、协商提出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不设年级团总支的学校,由校团委和各支部酝酿、协商提出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团代会期间,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上届委员会推荐人选,提出委员候选人酝酿名单,介绍基本情况,交全体代表讨论;主席团汇总代表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交大会差额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得票数未超过出席代表半数的不能当选。

④学校团员代表大会负责审查和批准上届学校团委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下届学校团委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学校团委;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⑤学校团委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须集体讨论决定。学校团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有少先队的学校,其中一名副书记负责指导全团带队和团队衔接工作;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执行。

2、团员及团干部队伍建设    

(1)团员队伍建设

①做好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新团员发展工作。

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有计划地开展中学生团员发展工作。对于符合入团条件的,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办理入团审批手续。对尚未提出入团申请的学生,要鼓励帮助他们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对提出入团申请的学生,要接受不少于8课时的中学生团校培训;对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同学,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具备入团条件的应及时吸收他们加入团组织。

要充分体现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群众组织的特点,初中毕业班团员占学生比例按45%左右掌握,高中毕业班团员占学生比例按85%左右掌握。学校团委要认真统筹全校团员发展工作,科学制订年度发展计划,严格执行团员发展程序,确保每学期发展团员不少于一个批次,杜绝全员入团和突击发展现象。坚持团员标准,按照《团章》规定,正确把握入团条件,要防止仅仅把学习成绩的好坏作为入团的首要标准或唯一标准。

发展团员须履行下列程序:要求入团的学生向团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填写入团积极分子登记表——团支部委员会经过一定时期的培养考察,在广泛征求团员意见,认真听取班主任、任课教师建议的基础上,确定发展对象 ——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和入团介绍人共同填写《入团志愿书》——召开发展新团员团支部大会,进行举手表决,形成大会决议(团支部大会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团员出席)——学校团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讨论审议团支部决议,对新发展的团员张榜公布(团龄以团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算)——举行新团员入团宣誓仪式,佩带团徽,颁发团员证,将《入团志愿书》存入个人档案。

没有成立团支部的班级,由学校团委结合实际履行相关职责。 

②做好团员思想教育工作。 

团员教育应从新团员入手,充分利用“五四”、“七一”、国庆等关键节点和重要纪念日,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成人主题教育等活动,丰富中学生素质拓展活动,深化实践育人工作,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中学生法制教育和维权网络。

团支部要派人和新团员谈话,宣布上级团组织批准的决定和团龄起算时间;介绍团组织的各项制度及团支部当前工作;将新团员纳入团小组,提出希望并听取新团员对团支部建设和团的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团干部队伍建设

①各初级中学、高中(含中职学校)团委要配备团委书记(由教师担任,可兼职),负责团的工作。一千人以上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还可配备一名教师兼职副书记和一名学生兼职副书记,规模较大的学校可酌情增加。团委书记要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政治思想好、品质优秀、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

学校团委书记的任用,由学校党支部将推荐人选报团县委和教育局同意后,学校按照一定的方式进行选举,选举后按照程序任用,由团县委、县教育局联合聘任。团委书记应列席学校的行政会和校务会,在评职、评先、绩效发放等应与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同等对待。学校团委书记的调整应按规定履行任免程序,上报团县委和教育局同意。学校团委书记按照学校中层干部管理,任职年限在评定职称时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团委书记的考核要以共青团工作作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和工作成果作为评聘职务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团干部工作中获得的荣誉和研究成果享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同等待遇。团干部参加职称评定计算工作量时,要将团的工作以一定比例折算成相应的工作量。

加大对团干部的培养和培训,将教职工团干部培训纳入师资培训、党校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将优秀的团干部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

②学生团干部是学校团的工作骨干,选拔和培养好学生团干部,是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团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增强做社会工作的责任感,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好团干部的培训,组织学生团干部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团的业务。

③ 建立团干部例会制度和考核评比制度,一月一次支部书记会议,检查和布置工作。每年“五四”期间,学校团委要表彰一批优秀团员和团干部。

④规范收缴、管理和使用团费。严格按照规定收缴团费,不得超额或变相提高团费收取标准.团费上交上级团委百分之五十后留用剩余部分;学校应提供必要的经费,用于团的活动;团的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团的活动。要建立经费管理制度,每次团费的收缴都应有详细的记录,每笔经费的使用都必须经过团委会议通过,要有团委书记及其他2名团委委员的亲笔签字,团委书记不得亲自保管团费。经费账目每学期公布一次。上级团委及教育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团费的监管。

3.中学共青团的阵地建设

(1)中学生团校和业余党校

①全县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中学生团校,对团员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团课教育。学校团委要从七年级开始对全体少先队员进行关于共青团基础知识的团前教育和培训。专题培训可以根据形势的要求和学生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专题讲座或通过小组座谈、辩论及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八年级要重点抓好团(班)干部能力建设和全体团员的团情团史教育;九年级要重点抓好团的先进事迹和人生理想教育等;高中阶段要继续抓好团课教育。

各学校团委要对参加中学生团校学习的人员统一进行团课知识测验,成绩合格后颁发结业证;凡未能取得中学生团校结业证的,原则上不能入团。

学校团委每学期应至少集中对全校团员上一次团课。团课内容可以包括重温团章,强化团员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教育;团内规章、制度、纪律等方面知识教育;团员的民主意识教育;针对一定时期的社会发展状况和团员的思想倾向,进行形势任务、理想信念、人生观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团课可以由团组织负责人讲授,也可邀请校领导、党政干部、先进人物和各方面的专家、学者讲授,还可以由团员自己讲授。 

②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团委要积极协助本校党组织做好业余党校建设,积极推荐优秀团员进入业余党校学习,做好高中生推优入党工作。吸收高中学生加入党的组织,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推荐。

(2)学生社团

学校团委要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管理,支持学生社团、学生兴趣小组开展活动,引导其积极健康发展,鼓励引导每位学生积极参加活动,积极选送优秀学生(作品)参加上级比赛。根据社团数量和工作需要,可以探索成立社团工作部,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

(3)宣传阵地

要有稳固的共青团宣传阵地,有共青团员自办的黑板报、墙报、手抄报或团报团刊,每月一期,宣传效果好。有条件的学校可建设,实践基地,可建共青团网站,或学校网站中有共青团网页。

4.中学共青团的制度建设

(1)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学校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党组织在制度安排、干部配备、工作条件创造、工作指导等方面对共青团工作的支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工作,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形成党建带团建的长效机制。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和团员先进性教育,同时注重加强教工团支部建设。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开展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科技、艺术、德育等活动,推进素质教育。

(2)全团带队工作制度。中学团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做好全团带队工作,规范少先队员入团前的培养教育。初中少先队要重点抓好少先队员入团前培养教育、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为共青团发展对象的工作。

新学年开学时,中学少先队大队部要对初一年级新生进行统一的重温入队誓词教育,部署少先队活动,同时举行少先队员超龄离队仪式。  

(3)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团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的基本形式,以团支部和团小组为单位,一般每月一次。

组织生活内容:学习讨论国内外大事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础知识;讨论支部工作和班级重大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团员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共同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相应的教育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组织生活形式:要适合学生特点,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把思想教育寓于活动之中,使思想性、意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切忌形式主义。

组织生活要准备充分,事先有明确要求,让团员有思想准备,使每个人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做到畅所欲言、统一思想。

(4)教育评议制度。根据一定时期团的工作任务和学生思想实际,由学校团委集中组织开展教育评议团员工作,一学年一次。组织团员集中学习《团章》及有关文件,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找出差距和不足。班级团支部征求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同学对每名团员的意见和要求。

(5)团徽佩戴及团员证、团籍管理制度。在参加团的活动时,团员应自觉佩戴团徽。中学团组织应根据《团员花名册》,加强团员证的检查管理。团员证丢失,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在新证备注中加以注明。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探索实行电子团员证,开展网上团员证和团籍管理工作。  

团员审批后,校团委应填写团员证并进行团籍注册,确立团员组织关系。团员转学、肄业和毕业,须到校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持团员证到新单位报到。校团委对毕业后三个月内未来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团员,在该年年底前应将其档案统一移交到团员所在乡镇团委或街道团委。  

团员档案包括入团志愿书、申请书、思想小结、奖惩决定、素质拓展资格证书和鉴定等。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上注明转出、转入组织关系的时间和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团员临时外出不转移团员组织关系,凭团员证证明身份。

团籍年度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考定评议,团员每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册。注册以支部为单位,每学年结束为注册时间。对受过团内外处分的团员,要视其改正情况酌情处理。校团委应在每年度团籍注册后修订《团员花名册》。

(6)严肃团的纪律。对不符合团员标准或违纪的团员,要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一般要给予一定的团内处分,对确实有违纪行为又够不上学校行政处分的可给予一定的团内处分。

给予团员处分务必慎重,团支部要先进行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召开支部全体团员大会形成决定后再逐级上报学校团委,校团委征求学校党组织意见后决定;给予开除团籍处分的须报区县团委或被区县团委授权的基层团委批准。    

5.主题教育活动

(1)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学生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思想实际,生动活泼地组织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学生了解中国共产党和党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学生始终坚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的有机统一。加强中学生团校建设,配合学校党组织办好高中生业余党校,科学设计课程内容,积极创新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系统学习党团基本知识,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初步的理论自觉。

(2)成人主题教育。围绕“长大成人”这一目标,结合学生思想意识形成的关键点,深入开展成人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在初中阶段,以14岁集体生日活动为起点,广泛开展主题为“告别金色童年,唱响青春梦想”的迈入青春门教育活动。在高中阶段,以18岁成人宣誓活动为标志,广泛开展主题为“树立远大志向,担当社会责任”的走好成人路教育活动。

(3)实践育人工作。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变化,将共青团活动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参观考察、社区服务、生产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广泛开展敬老助残、环保宣传、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关心他人、服务社会。积极开展职业体验活动,帮助学生认清自身兴趣和优势,形成初步的职业生涯规划。

(4)素质拓展活动。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学习讲座、学习方法交流、学习互助等活动,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兴趣,掌握学习方法。精心组织科技竞赛、创意评选、课题研究等活动,引导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观察能力。依托组织生活、集体游戏、情景模拟等载体,帮助学生增加与他人、与社会的接触,不断提高社会化技能。结合青春期特点,通过同伴教育、心理辅导等方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学会面对挫折,身心健康发展。

(5)校园文化建设。结合青年喜欢的交流、沟通、联络方式,充分运用情感、艺术、时尚等元素,引导学生运用好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努力营造、大力传播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精心组织离队仪式、入团仪式、艺术节、体育节、社团节等活动,充分发挥校歌、校训、校史的育人作用,组织学生参与校风、班风、学风建设,注重从同学、老师、校友等身边人物中选树可亲、可敬、可学的典型,引导学生在先进文化的熏陶中提高综合素质和精神境界。

6.团的档案管理

①团的档案分类:

文字档案:上级文件,团委的工作制度、各项决议、决定和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团委工作报告和团代会(团员大会)材料,工作参考资料,团的各项活动资料,光荣簿等。  

团务档案:团费收缴账册,团费使用情况表,团员批准通知书,团员登记簿,团干部名册;团支部工作计划,团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团员会议记录,团课、团组织生活出勤情况记录等。  

团员档案:入团申请书,思想汇报,支部鉴定,奖励处分记录,素质拓展资格证书等。此类材料都随本人档案转移。团委应建立团员登记簿,记载团员基本情况及毕业去向,永久保留。 

②团的档案管理要求:学校团委要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要定期清理,分门别类装订,以备查看;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电子档案。

四、团、队工作检查考核与表彰

1. 教育局将把学校团队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在学校工作考核中占一定比例。

2.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优秀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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