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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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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8日在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安和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9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努力促进我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抢抓机遇、克难制胜的关键一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务实创新,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切实有效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着力发挥立法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一年来,共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10件,并初审2件,二审1件;批准太原、大同两市地方性法规6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立法任务。

良好的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常委会制定了《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就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并针对我省实际,着重对双重劳动台同、劳务派遣用工、从事煤矿等高危行业用工等作了特别规定,突出了地方特色,对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起到重要保障作用。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我省迈入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为了强化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和发展的指导与调控作用,常委会制定了《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着重在城乡规划编制实施、违法建设的查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细化和完善,为科学地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对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三农”问题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和促进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常委会制定了《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从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到监督检查,都作了法律规范。

近年来,我省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建立义务教育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创新。据此,常委会及时修订了《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强化了政府主体责任,就资源配置、经费投入以及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对于进一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常委会制定了《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为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常委会制定了《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根据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上位法的有关规定,对《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进行了修改。

此外,《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已经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提高立法质量,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致力抓好的工作重心。常委会在严格维护和遵循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下,积极探索立法工作改革的新途径。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起草主体多元化,努力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在全年审议的13件法规草案中,7件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起草,占全部项目的54%。二是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更加重视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在制定城乡规划条例、劳动合同条例等管理类法规时,既注意给予行政机关必要的行政权力,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又注意规定行政机关的相应责任,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给予规范、制约和监督,以促使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正确行使权力。三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坚持“立、改、废”并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等日益多样化,政府管理职能和方式也必然作相应改革和调整。常委会注意把修改和废止已有法规放在与制定新法规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了对已有法规的修改和清理。四是坚持开门立法,推进立法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对每件法规草案,常委会都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加强调研论证,广泛听取专家学者、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执法部门的意见。制定劳动合同条例、城乡规划条例时,还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更加充分地反映人民意愿。

二、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按照依法监督、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依法开展各项监督工作。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4项,对2件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主任会议听取“一府两院”办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报告11项。各专委、工委对9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了执法调研。

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工作的监督,推动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与自身的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去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非常严峻的一年,也是财政运行十分困难的一年。常委会密切关注我省经济运行走势,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方面的三个报告,充分肯定省政府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积极采取的一揽子措施以及经济企稳向好的显著成绩,客观判断存在困难与问题,提出了加强宏观调控、增加政府公共投资、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税收征管、严格预算支出、规范项目库管理、加强政府性投资监管等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整改,并于11月份听取和审议了整改情况报告。去年,国家核定由财政部代我省发行53亿地方政府债券。为了使用好地方债券,常委会及时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9年省本级预算调整说明,批准了调整方案。提出要细化债券资金使用方向,加强风险控制,提高使用效益。2008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十一五”经济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指标体系调整情况的报告,对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交由省政府办理。去年,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办理情况的报告,作出了批准调整的决议。

加强对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事项的监督,有力推动“三个发展”。去年是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农村发展决定的第一年,也是我省大力推进“三农”工作的攻坚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农村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就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落实、抓好农产品营销、关注返乡农民工培训转移就业等方面,提出14条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以确保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三年一次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村委会的建设关系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关系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和稳定。根据我省农村工作实际,必须高度重视新当选农村干部的培训工作和考核评价工作,关注和关心大学生村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级规章制度,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科技工作情况、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科技、教育是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引擎”。目前,我省经济发展中劳动密集、科技含量低的问题还很突出,职业教育作用发挥还不够。要切实把科技人才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宝贵资源抓实抓好,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模式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外事侨务工作情况报告,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外事侨务工作机构建设,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创造条件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外事侨务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情况的报告,就努力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实现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突破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加强对法律法规执法情况的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环境保护对我省科学发展至关重要。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08年环保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基础上,就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配合执法检查,继续组织开展了“三晋环保行”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明显加大的背景下,决不能放弃或降低环保要求。因此,必须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做到既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坚决杜绝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和高污染、高耗能、资源型“两高一资”工程重新上马。常委会就检查中发现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不批自建、先‘上车”后“补票”及规划环评滞后、行政监管不到位等共性问题和79个具体问题,向省政府提出整改建议。司法公正是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开展了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全省23个县(市、区),查阅案卷近600宗,召开汇报会、座谈会80余次,就执法机关存在的非诉执行案件执行难、证据审核不规范、应开庭不开庭、超审限及“告官不见官”、经费得不到保障等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之后,省政府办公厅和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等单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整改结果。

一年来,常委会共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900余件次。对人民群众信访反映的合理诉求,及时转交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井切实加强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把信访工作中了解掌握的有关社情民意和突出问题,作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实施监督的重要信息来源,提高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为促进“三保”提供有力支撑

去年,受目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实体经济受到严重冲击,主要经济指标下滑。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省委、省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中央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措施。为把党的主张变为全省人民的共同行动,常委会在组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于7月份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三保”,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决定》。《决定》紧紧抓住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提出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下大力气推进结构调整、突出抓好改善民生工作、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等6个重点和相应的举措,号召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决定》的贯彻实施,对于动员全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提振信心、形成合力,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战略部署,推动全省“三保”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1月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对贯彻落实《决定》的情况赴部分市、县进行了集中视察,听取了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促进了《决定》的落实。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重要基础,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常委会积极拓展代表工作,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营造良好的环境,力求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

加大督办力度,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7件、建议788件。去年1月23日和2月24日,常委会分别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向有关承办单位统一交办。同时,常委会经过认真分析,选择了8方面22件集中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办理建议,交省政府副省长领办,承办单位分级负责,常委会副主任和有关委员会对口督办,增强了办理效果。11月底,7件议案、788件建议垒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对省电力公司、太原铁路局、省环保厅、水利厅等单位进行了集中视察,围绕安全生产问题和资源型经济转型问题,赴太原、晋城等5市7县2区30多个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形成翔实的调研报告,提出建设性建议23条。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对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进行了执法调研。以代表小组为依托,先后围绕我省煤炭资源整合和媒矿兼并重组工作、省城十大重点建设工程、重点公路工程建设、林业资源保护、水利工作情况等方面内客,进行了8次专题视察。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汇总整理后,转交“一府两院”研究办理井答复代表,收到很好的效果。

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努力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坚持为代表订购寄送多种报刊资料10万余份,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56人次,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建议督办、调查研究活动。完善了代表信息库,定期组织召开政情通报会,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省“一府两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情况。全年分4期组织我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全国人大在厦门、深圳、北戴河组织的法制学习班。对未参加过省人大常委会培训的124名省人大代表和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的同志进行了集中培训。9月份,在运城市召开了省人大代表履职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探讨加强和改进代表履职服务工作。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共决定任免、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4人次,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一年来,常委会适应形势任务需要,把提高组成人员自身素质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注重加强组成人员学习,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常委会会议期间,举办了5次专题讲座制度,努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圆满完成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任务。在集中学习调研、深入分析检查的基础上,把解决突出问题、破解发展难题作为彰显活动成效的关键来抓,制定了《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大力树立和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常委会会议议事效率与质量,使人大的各项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

常委会机关以培养一流队伍、推进一流管理、塑造一流形象、创造一流业绩、营造一流环境“五个一”为目标,全面提升机关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证。一年来,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围绕常委会工作中心,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具体实施和跟踪督查工作,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和制度落实工作,加强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加强与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往来,使常委会的工作得以拓展和深化。常委会机关积极有效落实省直机关“三保”对口帮扶联系任务,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直机关文明和谐单位标兵”。

常委会进一步加强与各级人大的联系,通过邀请列席会议,召开各种专题性座谈会、通报会、研讨会、交流会,互相交流情况、沟通信息、研究工作。一年来,各级人大对于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执法检查、调研、代表活动等各项工作积极支持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成绩的取得,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省“一府两院”及全省各方面大力支持和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回顾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常委会工作还存在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主要是: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丰富直接为促进和保障我省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服务的立法项目。依法监督的力度还不够强,有的视察、检查活动以及跟踪督促整改工作,还不够深入扎实。发挥代表作用还不够克分。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2009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我们集中举办了系列纪念活动,全面回顾人大工作与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认真总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宝贵经验,进一步明确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思路与措施。30年来,在中共山西省委领导下,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和完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舍制度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践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集体行使职权;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以更加主动、有效的工作和民主法治实践,为促进我省转型、安全、和谐发展提供动力和保证。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工作,对于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在中共山西省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着力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加强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今年安排审议16件立法项目。一是新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消防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邮政条例、抗旱条例等8件法规;二是修改信访条例、体育设施管理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等6件法规;三是废止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等2件法规。另外,还有10件预备项目。

常委会要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多渠道起草法规草案,增加以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起草法规草案的数量,积极吸收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参加起草工作,充分发挥统一审议的作用,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严格立法程序,坚持重要法规隔次审议,保证搞好立法调研。针对法规草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继续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和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沟通协商,凝聚各方共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规草案经过一审后,都要通过新闻媒体和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布,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使人大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调整好社会关系,维护公平正义。

二、强化监督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今年常委会安排2项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一府两院”17项专项工作报告。一是继续围绕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大局加强监督。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等报告,密切关注我省经济运行的走势,监督和支持政府拿出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加强对经济发展重大事项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煤炭资源整台、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使用管理、重点工程建设、林业生态建设、旅游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三是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防震减灾、消防工作等报告。四是加强法律监督。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执法检查。按照监督法规定,在完善相关工作机构后,及时启动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五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做好信访信息综合分析和重要信访问题督办工作,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强烈、比较集中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客,督促有关方面依法解决。

为了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我们要着重加强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调查研究。今年,省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安排执法调研7项、专项调研12项,要突出重点,深入了解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调研成果更好地运用到监督工作中去。二是加强跟踪监督。对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在转交“一府两院”办理后,主任会议要对整改落实情况逐项听取。办理不得力、不到位的,要查明原因,发回重新办理,真正推动问题有教解决。三是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常委会的监督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和人大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进行人事任免,是人大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的两项重要职权。常委会要正确处理省委决策权和人大决定权的关系,在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深入调查研究,适时作出决议或决定,切实把省委的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保障和促进我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免制度,规范干部任免程序。同时,在对省“一府两院”监督中,加强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增强他们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公仆意识,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更好地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

省人大代表来自全省各地,分布在各条战线、各个行业,与人民群众有着密切联系,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优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证。要进一步推进代表法的实施,改进代表工作,着力抓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拓展代表活动形式,增强实效。抓好代表小组活动。坚持“小型、专题、深入、实效”的原则,开展代表视察、调研工作。鼓励代表自选专题,自主开展活动。加强督办力度,抓好代表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选择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事项,进行重点督办,做好建议办理情况视察检查和“回头看”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拓宽密切联系代表的渠道,使代表在常委会的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有更多的参与,更加充分地发挥作用。

五、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

常委会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加强中心组学习,办好专题讲座,强化自身学法,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继续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紧紧围绕常委会会议主要议题和关系群农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体察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及时总结人大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推动人大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优质高效地完成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常委会机关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继续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内部管理,全面提高干部素质能力,推进学习型、效能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密切与市、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加强指导和培训,共同推进全省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人民对我们的殷切期望,也是我们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西省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依靠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全面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快新基地新山西建设而努力奋斗!

附:


    一、2009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目录:

1、《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条例》(修正)

2、《山西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

3、《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4、《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5、《山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修订)

6、《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

7、《山西省实施<中和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

8、《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9、《山西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废止)

10、《山西省儿童计划免疫条例》(废止)

11、《山西省信访条例(草案)》(初审)

12、《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初审)

1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草案)》(二审)

此外,批准太原、大同两市地方性法规6件

 

二、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目录:

1、关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山西省“十一五”经济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指标体系调整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山西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

3、关于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4、关于2009年省本级预算调整的说明

5、关于全省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

6、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农村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

7、关于2008年环保目标责任制履行情况的报告

8、关于2008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2009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9、关于2009年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0、关于200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11、关于山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情况的报告

12、关于全省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13、关于全省职业教育情况的报告

14、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四、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目录: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三保”,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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